推动未来"系列公共教育活动
展览本身更像是一个“未来中国艺术趋势报告”。旨在强调“田野性”、“文献性”、“学理性”、“当下性”和“未来感”。其作用与功能将是“温度计”和“催化剂”。意在对当今青年艺术生态做田野考察;分析、研究当下及下一个阶段华人艺术的趋势;鼓励年轻人的艺术语言探索与新方式的推进。
配合“未来展”,将举行一系列公共教育及推广活动,务求以不同角度不同形式,为“未来艺术家”提供走向未来、走向国际的经验分享和实践交流的机会。
总策划:王璜生 李纲
策 划:任蕊 方敏儿
策划及执行团队:姜楠 田小芸 呼晓旭 张倩 宋亮
活动一: 未来收藏与收藏未来
——“收藏同龄的艺术”讲座
主讲人:-宫津大辅 Daisuke Miyatsu (日本著名工薪族收藏家)
时间:9月1日 14:00-16:00
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学术报告厅
在中国,当代艺术及艺术品的收藏往往是有相当资产的人士所关注及涉及的,似乎与工薪一族、平民百姓没有太多关联,而本土民众的收藏意识多具传统字画、古玩、民艺等方面。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多元发展,工薪一族也产生白领、金领等“新中产阶级”,他们是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及对当代文化艺术的鉴赏力,同时更具有开放的心态与态度去接受新的事物,加之近年来,公、私立美术館越來越多,举办的展览也更具多元文化呈现。艺术已经形成一个独特的通道,跨越了地域、文化、风俗及语言进行共享,从而令更多人关注艺术、参与艺术、共同建构艺术的新形态。
这次邀请的嘉宾来日本宫津大辅是一个励志的收藏家范本——从工薪族白手起家到坐拥300件艺术品。他以“零用钱购买艺术品”的至理名言推翻了富豪的游戏规则,让平民收藏不再是痴人说梦。宫津大辅的讲座会吸引更多想要接触收藏的平民百姓,让“人人都是收藏家,关注与你同龄的艺术家”成为可能。
励志范本的收藏家将吸引收藏家以及潜在收藏家参与到未来展的活动中,从而为青年艺术家提供一个与收藏家对话的平台,让艺术与收藏真正融合在一起,更好促进当代艺术的流通与生长。
同时美术馆也更注重公共教育的推广,而且在各地的双年展与艺术博览会也更见普及性,同时画廊、艺术空间与网上艺术机构在不停地推动着当代艺术发展,而由微博为首的网洛媒介渠道的再推波助澜,更多的传播力量渗入到社会各个角落,艺术对平民百姓大开门户, 大众收藏的风气愈趋盛行 。
主讲简介:宫津大辅 Daisuke Miyatsu
宫津大辅,出生于1963年, 一位资深的日本藏家 ,有着一个可能你更为熟悉的名字——工薪族收藏家。这位收藏历史长达18年的“普通人”藏家的艺术理想与成就现今一点也不普通:收藏囊括日本本土和国外一众知名艺术家的作品;而且这些作品已经在日本、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展览过并造成轰动;而且目前,他还请到多米尼克·冈萨雷斯·弗斯特(Dominique Gonzalez-Foerster)——2002年马塞尔·杜尚奖获奖艺术家来与他共同设计他的梦想之屋,这将作为他的居所、艺术储藏室和一个大型艺术项目。并曾在台北当代艺术馆举办《癮行者-宮津大輔:一位工薪族的當代藝術收藏展》作品介紹。这一切都开始于他高中时,草间弥生的作品给他留下的印象。
在这些傲人成就之下,我们可以看到这位藏家集实在和理想化于一身的收藏信条和做法:不需要大富大贵,你只要有一份热忱和两份工作;与其拿钱去买机票到异地的艺博会去,不如把机票钱留下来买作品;为了可以和来自不同地区的艺术家交流和建立联系而努力学好英语…
活动二、探访计划
——宫津大辅与中国工薪族收藏家探访“未来展艺术家”工作室
时间::9月2日下午14:00-16:00
地点:“未来艺术家”工作室 (孙逊、郝量、姜波、叶楠)
宫津大辅与中国工薪族的收藏家突襲探访未来展艺术家工作室,让年青艺术家与新一代收藏家直接对话,讨论大家对艺术的看法,全程纪录并在网上发放
活动三、宫津大辅Vs.栗宪庭
一位是踏履于艺术收藏道路上的艺术收藏家,一位是中国当代艺术的推动者、见证人,这一次我们邀请到“工薪族收藏家”宫津大辅与“中国当代艺术教父”来进行一场对话。
这次中央美术学院CAFAM 未来展”旨于对当下中国青年艺术现象及特征做田野式的考察和针对性的取样,以形成中国青年艺术研究的有效基地及资料储备,并以学院的文化态度和学术判断,体现中央美术学院应有文化坚守,从而推动青年艺术的发展,同时检验和思考中国的艺术教育与社会实践之间的现实和问题。
当代艺术的创作与收藏之间阻隔重重,扑朔迷离?
这是一场先锋的对话,将两个终端直接牵与一起,藏家与艺术策展人进行一场面对面的对话,我们绝对可以期待这样的直面彼此可以揭开艺术神秘的面纱,令我们可以看清楚学术、收藏这两个平时难以捉摸的方面,更加有助于建立这两者之间的联系。
另一方面,两位的身份及艺术成就致使这一场对话充满可能性:既可以关于收藏的实际因素,也可以关于艺术的发展方向;既可以关于艺术家与收藏家的关系建立,也可以关于中国当代艺术市场;既可以鼓励在艺术品前跃跃欲试的你,也可以启发即将开始创作或者开始收藏生涯的你!
时间::9月2日下午19:00-21:00
地点:宋庄,栗宪庭工作室
宫津大辅与中国工薪族的收藏家突襲探访未来展艺术家工作室,让年青艺术家与新一代收藏家直接对话,讨论大家对艺术的看法,全程纪录并在网上发放
嘉宾简介:栗宪庭
被称为“中国当代艺术教父”的栗宪庭是中国艺术界一位标杆式的人物,当代著名艺术批评家、艺术理论家,编辑,著名策展人。
作为艺术批评家、学者,他对中国的当代艺术做出了极具开创性和系统化的整理与研究,从此有“政治波普”“玩世现实主义”等多个概念的诞生;作为策展人,他策划过多个重要展览:《中国现代艺术展》、《后八九——中国新艺术》、《对伤害的迷恋》,93年更参与了威尼斯双年展的策划,每一个都是中国当代艺术的一个里程碑;但这些头衔不足以衡量他的作为:为宋庄的“盲流”艺术家们争取到可以永久居住下去的家园、推动了宋庄文化艺术产业园区的落成与飞速发展、创办了中国行政级别最小但规模却达到5000平方米的村级美术馆——宋庄美术馆、又创办了专门支持国内举步维艰的独立电影创作的栗宪庭电影基金会。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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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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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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