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撞——关于中国当代艺术试验的案例

  • >展览时间:2009-10-10 - 2009-10-20
  •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 >开幕时间:2009-10-10 20:00
  • >联合主办: 北京文化艺术基金会 华彬集团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 >承办单位: 红星画廊
  • >策展顾问: 【澳】招思颖(Melissa Chiu) 王璜生
  • >策 展 人: 俞 可

展览详情

展览时间: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20日

开幕时间:2009年10月10日20:00

主办单位:北京文化艺术基金会、华彬集团、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承办单位:红星画廊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策展顾问:【澳】招思颖(Melissa Chiu)王璜生

策 展 人:俞  可

策展助理:韩  晶

展览后援:王春辰

2009年10月10日,“全球艺术品收藏论坛”(包括闭门会议、公共论坛)与“碰撞——关于中国当代艺术实验的案例”这三位一体的活动将同时拉开帷幕。通过这次实验,旨在探索出中国当代艺术在与世界各国的交往中,存在的诸多可能性。从时间上看,中国当代艺术历程对这个世界和我们本身的影响显而易见。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全球艺术品收藏论坛”第一次走出西方文化中心——欧洲,于今年10月移址中国北京——在这样一个颇具实验意味的时间节点上,我们试图通过“碰撞”中的30个具有典型意义的艺术个案,来展示出这个占全球1/4人口国家的艺术家,是如何在一种不确定性中,明智地做出我们关于今天和明天的抉择。本次碰撞艺术展览的参展艺术家包括崔岫闻、丁乙、方力钧、冯梦波、谷文达、黄永砯、李山、刘小东、吕胜中、罗中立、缪晓春、邱志杰、尚扬、隋建国、汪建伟、王广义、王怀庆、王庆松、王易罡、徐冰、向京、严培明、杨福东、叶永青、展望、张大力、周铁海。

因此,“碰撞”不仅仅是面对此次全球艺术品收藏论坛,它同样作用于艺术本体,也是对未来中国艺术发展的助推。但与此同时,我们也理想性地希望中国当代艺术从狭义的领域出走,与来自全球的艺术品收藏论坛在彼此的对应与选择中滋生出进一步互动的可能性。

创办于2004年、以欧洲为中心的“全球艺术品收藏论坛”,已有5年的历史,它前瞻性的视野和决策性的引导力量赢得了广泛的尊重。其核心是具有高端性和私密性的“全球化背景下的艺术”高端论坛,又称“闭门会议”。它将邀请全球具有文化理想和行动力的美术馆负责人、博物馆馆长、策展人、批评家、收藏家、艺术基金会、艺术机构主席等权威人士,以及与艺术品流通、收藏有关的政府机构首脑共同参与。

我们期望,在这样一个架构中来回避我们自己的一隅独行。如果我们真的能通过“全球艺术品收藏论坛”,与英国艺术基金会的总监Dame Liz Forgan、古根汉姆美术馆的策展人Alexandra Monroe、泰特美术馆收藏部主席Francis Morris、纽约亚洲艺术博物馆主任Melissa Chiu、MOMA国际收藏合作总裁Jay Levenson……等一系列与会和观展人士展开艺术对话,并促成进一步的互动,那么展览的意义也就凸现于此了。

“碰撞——关于中国当代艺术实验的案例”,作为“全球艺术品收藏论坛”的特展,将与“闭门会议”同期举办。希望在此背景下,展示中国当代艺术正身处其中的现状。同时,以具有代表性的艺术个案,向西方及全球的艺术资深人士,呈现出中国当代艺术家及其创作的真实生态——这既是解除东西文化差异和艺术误读的契机,也为中国当代艺术进一步以整体形象进入世界主流收藏界和学术界视野,提供一种可能性。



 

展览前言

展览前言

俞可

中国当代艺术正在经历一个前所未有的特殊时期,资本的介入、强烈的民族意识、残存的意识形态、城市发展的喜悦与创伤,都从不同层面改变着艺术创作的固有观念。尽管,这一切并未促成中国当代艺术的根本性转变,但中国当代艺术还是或多或少地在一种新的社会背景中迸发出躁动与生机,在更加广泛的基础上模糊了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的等级关系,并从很大程度上吸引着人们的注意力,改变着人们对于艺术的认知,影响着人们对日常生活的判断或选择。

2009年对于中国,对于整个世界,在艺术领域充满着诸多不确定性因素。艺术的功能、艺术的价值乃至人们对于艺术的解读、对于艺术的体验都相应地发生着转向。

一方面,中国艺术生态由于中产阶级的介入,不得不使艺术家开始一种新的自觉,与此同时,科技和资本的兴风作浪更进一步促进了艺术之间的交互、艺术与受众之间的互动、全球一体化文化的互联。就中国当代艺术的发展来看,无论之前经历的冷战时期的思想冲击,或是文化对意识形态的全面依赖,还是之后出现的现实主义以及由极端现实主义展开的或赞同或批判的文化语境,已经不再是当代中国这批成熟艺术家创作的主要文化标识,而全球化文化和消费文化的强调已经从更大的层面为艺术的外延提供了一个可能的空间,并以此来冲破过去的文化禁锢。 另一方面,中国当下的文化与社会关系日益密切,使得文化逐渐成为人们的生活方式,这里既包括了知识的,也包括了技能和物质的全部的生活方式。中国当代艺术再也不以说教的姿态,或者以自以为是的身份出场,而是以一种亲近的姿态来实现过去与现在、人与技术、艺术与生活之间的有效对接,即开放性的阐释方式和表达载体,来减少阅读当代艺术时所可能产生的歧义。由此,隐喻象征、媒介转换、哲学意味的视觉语汇再也不是人们想象中的巫术,它越来越开始强化我们自身与社会生活之间的有机联系,以至于更多关心艺术的公众能从过去极端方式的体验与阅读中,将艺术转化成为自己将要经历的旅程。这种艺术与生活方式的同行证明了一种文化最终形成的必由之路即接受与传播,正因如此,中国当代艺术也将获得更前卫的价值与意义。

“碰撞”展览试图从具有代表性的艺术个案入手,以呈现当前中国艺术现状的方式,直面这场从思想观念、表现方式、价值判断到文化生产、文化传播、文化收藏的整体性格局变化。尽管展览中不免诸多遗憾,如个别重要艺术家的缺席,以及我们因自身局限而忽略了那些同样具有活力的艺术家,但我还是有理由相信在这个富有挑战的建筑里,呈现出的艺术现状正是中国艺术家在当前转型期中,所能进行的深度体验,所能产生的文化思考!

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2009年9月 于北京

展览前言

俞可

中国当代艺术正在经历一个前所未有的特殊时期,资本的介入、强烈的民族意识、残存的意识形态、城市发展的喜悦与创伤,都从不同层面改变着艺术创作的固有观念。尽管,这一切并未促成中国当代艺术的根本性转变,但中国当代艺术还是或多或少地在一种新的社会背景中迸发出躁动与生机,在更加广泛的基础上模糊了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的等级关系,并从很大程度上吸引着人们的注意力,改变着人们对于艺术的认知,影响着人们对日常生活的判断或选择。

2009年对于中国,对于整个世界,在艺术领域充满着诸多不确定性因素。艺术的功能、艺术的价值乃至人们对于艺术的解读、对于艺术的体验都相应地发生着转向。

一方面,中国艺术生态由于中产阶级的介入,不得不使艺术家开始一种新的自觉,与此同时,科技和资本的兴风作浪更进一步促进了艺术之间的交互、艺术与受众之间的互动、全球一体化文化的互联。就中国当代艺术的发展来看,无论之前经历的冷战时期的思想冲击,或是文化对意识形态的全面依赖,还是之后出现的现实主义以及由极端现实主义展开的或赞同或批判的文化语境,已经不再是当代中国这批成熟艺术家创作的主要文化标识,而全球化文化和消费文化的强调已经从更大的层面为艺术的外延提供了一个可能的空间,并以此来冲破过去的文化禁锢。 另一方面,中国当下的文化与社会关系日益密切,使得文化逐渐成为人们的生活方式,这里既包括了知识的,也包括了技能和物质的全部的生活方式。中国当代艺术再也不以说教的姿态,或者以自以为是的身份出场,而是以一种亲近的姿态来实现过去与现在、人与技术、艺术与生活之间的有效对接,即开放性的阐释方式和表达载体,来减少阅读当代艺术时所可能产生的歧义。由此,隐喻象征、媒介转换、哲学意味的视觉语汇再也不是人们想象中的巫术,它越来越开始强化我们自身与社会生活之间的有机联系,以至于更多关心艺术的公众能从过去极端方式的体验与阅读中,将艺术转化成为自己将要经历的旅程。这种艺术与生活方式的同行证明了一种文化最终形成的必由之路即接受与传播,正因如此,中国当代艺术也将获得更前卫的价值与意义。

“碰撞”展览试图从具有代表性的艺术个案入手,以呈现当前中国艺术现状的方式,直面这场从思想观念、表现方式、价值判断到文化生产、文化传播、文化收藏的整体性格局变化。尽管展览中不免诸多遗憾,如个别重要艺术家的缺席,以及我们因自身局限而忽略了那些同样具有活力的艺术家,但我还是有理由相信在这个富有挑战的建筑里,呈现出的艺术现状正是中国艺术家在当前转型期中,所能进行的深度体验,所能产生的文化思考!

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2009年9月 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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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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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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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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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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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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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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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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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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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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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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