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FA教师——中央美术学院教师创作特展·2013

  • >展览时间:2013-11-22 - 2013-12-15
  •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全馆
  • >开幕时间:

展览详情

CAFA教师——中央美术学院教师创作特展·2013展览时间:2013年11月22日-12月15日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全馆
主办:中央美术学院

展览前言

前言

中央美术学院始终如一的精神与品质
新世纪之初,中央美术学院还是一所以造型艺术学科为主的小型美术院校,当时校园虽小,但这里却一直是引领全中国美术教育和科研创作的最高殿堂,是培养和造就众多优秀艺术家的黄埔军校,也是无数莘莘学子憧憬朝拜的麦加圣地,纯艺术、高学术、精英化历来是当时这所学校的魅力所在。
搬入花家地新校以来,伴随着中国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的机遇,中央美术学院敏锐、冷静、果敢地抓住了这一时机,通过大胆、稳健、高效的革新与拓展,发展成为造型、设计、建筑、人文四大专业板块相互支撑的当代美术教育学科结构的综合性美术院校,除了对原有特色与优势的继承与发扬,这里更成为国内外各种优质资源汇集的学术高地和人才济济的艺术家共和国,全学科、大美术、高水准、国际化则是对今天这所学院最新的诠释。
对于这样的发展变革,或许会有众多疑问与好奇:
为什么中央美术学院会发生这样的变化?
是什么让中央美术学院发生了这样的变化?
这样的变化是中央美术学院的发展还是退步?
这样的变化将为中国美术教育开启怎样的未来?
……
为了思考这些疑问,同时也是为了梳理和总结教育大发展以来央美的经验与得失,我们特别策划了本次教师创作特展。所有参展艺术家均为我院在编及长期聘用并工作两年以上的专业教师,参展人数达到290余人,他们来自于我院所有的学科专业和院系单位,如此宏大的规模、如此广泛的参与度、如此丰富多元的作品形式,堪称史无前例。
本次展览的所有参展作品,均由老师们自由报名,经院学术委员会的多次严格评审后确定,最终入选参展的近300件(组)作品涵盖和包括了所有的视觉艺术门类和形式,包括国画、书法、篆刻、油画、版画、雕塑、影像、装置、数码多媒体、交互设计、平面设计、产品设计、首饰设计、时装设计、动画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等,全面而直观地展示出当下我院教师的创作实力,深入而客观地呈现出他们在各自领域中的学术水准,以及对艺术探索的始终坚守和永不停歇的精神,散发出中央美术学院充盈蓬勃的内在能量。
今年恰逢中央美术学院95周年华诞,我们组织策划本次展览用意颇多:一是通过展览弘扬中央美院所坚持的“注重使命、崇尚学术、尊重人才、兼容并蓄”的传统与精神;二是通过展览再现央美人“尽精微 致广大”的修身、治学、研创、报国原则与情怀;而最重要的是通过“CAFA教师”这一学术品牌的系列活动,总结、思考、引领和推动中国艺术自主发展的未来趋势。

95年的发展历程,中央美术学院一路走来可谓是筚路蓝缕、波澜起伏。在近百年的辉煌历程中,一切都在变化,而我们的基本宗旨却不曾改变:

变化的是不同历史时期我们所肩负的不同使命与责任;

不变的是我们始终心系民族、胸怀天下的精神与品质。

潘公凯
2013年11月


打造美术创作的高端学术品牌

“CAFA教师——中央美术学院教师创作特展·2013”在建校95周年之际的隆重开幕了。来自我院各个院系、几乎涵盖所有专业教师的作品在校庆特殊时期汇集在一起,打造美术创作的高端学术品牌,具有特殊的意义。

第一,让“CAFA教师”成为展示中央美术学院教师最新教学创作成果的学术品牌。具有“崇尚学术”传统与精神的中央美术学院,不断追求教育教学的高标准、学术研究的高水平、艺术创作的高境界。这次特展就是中央美术学院教师在思考什么、在做什么的一次生动呈现。“CAFA教师”将不断发出这样的新信息。

第二,让“CAFA教师”成为促进中央美术学院教师成长发展的学术品牌。具有“尊重人才”传统与精神的中央美术学院,汇聚中国最优秀的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就要为之提供最优良的学习、创作、成长的条件和环境。这次特展就是为中央美术学院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搭建展示思想、艺术、探索、创造的平台。“CAFA教师”将助力艺术大家和艺术教育大家的成长。

第三,让“CAFA教师”成为发挥中央美术学院引领美术教育和美术事业发展作用的学术品牌。具有“注重使命”传统与精神的中央美术学院,肩负着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和推动美术事业发展做贡献的历史重任,这次特展就是中央美术学院教师为中国造型,为民族设计,为人民育英才的一次具体实践。“CAFA教师”将营造促进美术事业繁荣发展和高端美术人才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我们要把“CAFA教师——中央美术学院教师创作特展”作为一次重要契机,全面梳理我院主导的教育教学和学术展览、论坛、奖励、交流等品牌,进一步研究、整合、完善、提升,明确每一个品牌的独特功能和引领作用。在此基础上,积极参与国家级和世界级文化工程和项目,在国家文化建设和文化交流中发挥积极作用,为丰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提高国民审美素质、增加我国文化软实力和竞争力作出我们的贡献。

让我们共同努力,创造“CAFA教师”的辉煌!

中央美术学院党委书记   高洪 


前言

中央美术学院始终如一的精神与品质
新世纪之初,中央美术学院还是一所以造型艺术学科为主的小型美术院校,当时校园虽小,但这里却一直是引领全中国美术教育和科研创作的最高殿堂,是培养和造就众多优秀艺术家的黄埔军校,也是无数莘莘学子憧憬朝拜的麦加圣地,纯艺术、高学术、精英化历来是当时这所学校的魅力所在。
搬入花家地新校以来,伴随着中国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的机遇,中央美术学院敏锐、冷静、果敢地抓住了这一时机,通过大胆、稳健、高效的革新与拓展,发展成为造型、设计、建筑、人文四大专业板块相互支撑的当代美术教育学科结构的综合性美术院校,除了对原有特色与优势的继承与发扬,这里更成为国内外各种优质资源汇集的学术高地和人才济济的艺术家共和国,全学科、大美术、高水准、国际化则是对今天这所学院最新的诠释。
对于这样的发展变革,或许会有众多疑问与好奇:
为什么中央美术学院会发生这样的变化?
是什么让中央美术学院发生了这样的变化?
这样的变化是中央美术学院的发展还是退步?
这样的变化将为中国美术教育开启怎样的未来?
……
为了思考这些疑问,同时也是为了梳理和总结教育大发展以来央美的经验与得失,我们特别策划了本次教师创作特展。所有参展艺术家均为我院在编及长期聘用并工作两年以上的专业教师,参展人数达到290余人,他们来自于我院所有的学科专业和院系单位,如此宏大的规模、如此广泛的参与度、如此丰富多元的作品形式,堪称史无前例。
本次展览的所有参展作品,均由老师们自由报名,经院学术委员会的多次严格评审后确定,最终入选参展的近300件(组)作品涵盖和包括了所有的视觉艺术门类和形式,包括国画、书法、篆刻、油画、版画、雕塑、影像、装置、数码多媒体、交互设计、平面设计、产品设计、首饰设计、时装设计、动画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等,全面而直观地展示出当下我院教师的创作实力,深入而客观地呈现出他们在各自领域中的学术水准,以及对艺术探索的始终坚守和永不停歇的精神,散发出中央美术学院充盈蓬勃的内在能量。
今年恰逢中央美术学院95周年华诞,我们组织策划本次展览用意颇多:一是通过展览弘扬中央美院所坚持的“注重使命、崇尚学术、尊重人才、兼容并蓄”的传统与精神;二是通过展览再现央美人“尽精微 致广大”的修身、治学、研创、报国原则与情怀;而最重要的是通过“CAFA教师”这一学术品牌的系列活动,总结、思考、引领和推动中国艺术自主发展的未来趋势。

95年的发展历程,中央美术学院一路走来可谓是筚路蓝缕、波澜起伏。在近百年的辉煌历程中,一切都在变化,而我们的基本宗旨却不曾改变:

变化的是不同历史时期我们所肩负的不同使命与责任;

不变的是我们始终心系民族、胸怀天下的精神与品质。

潘公凯
2013年11月


打造美术创作的高端学术品牌

“CAFA教师——中央美术学院教师创作特展·2013”在建校95周年之际的隆重开幕了。来自我院各个院系、几乎涵盖所有专业教师的作品在校庆特殊时期汇集在一起,打造美术创作的高端学术品牌,具有特殊的意义。

第一,让“CAFA教师”成为展示中央美术学院教师最新教学创作成果的学术品牌。具有“崇尚学术”传统与精神的中央美术学院,不断追求教育教学的高标准、学术研究的高水平、艺术创作的高境界。这次特展就是中央美术学院教师在思考什么、在做什么的一次生动呈现。“CAFA教师”将不断发出这样的新信息。

第二,让“CAFA教师”成为促进中央美术学院教师成长发展的学术品牌。具有“尊重人才”传统与精神的中央美术学院,汇聚中国最优秀的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就要为之提供最优良的学习、创作、成长的条件和环境。这次特展就是为中央美术学院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搭建展示思想、艺术、探索、创造的平台。“CAFA教师”将助力艺术大家和艺术教育大家的成长。

第三,让“CAFA教师”成为发挥中央美术学院引领美术教育和美术事业发展作用的学术品牌。具有“注重使命”传统与精神的中央美术学院,肩负着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和推动美术事业发展做贡献的历史重任,这次特展就是中央美术学院教师为中国造型,为民族设计,为人民育英才的一次具体实践。“CAFA教师”将营造促进美术事业繁荣发展和高端美术人才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我们要把“CAFA教师——中央美术学院教师创作特展”作为一次重要契机,全面梳理我院主导的教育教学和学术展览、论坛、奖励、交流等品牌,进一步研究、整合、完善、提升,明确每一个品牌的独特功能和引领作用。在此基础上,积极参与国家级和世界级文化工程和项目,在国家文化建设和文化交流中发挥积极作用,为丰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提高国民审美素质、增加我国文化软实力和竞争力作出我们的贡献。

让我们共同努力,创造“CAFA教师”的辉煌!

中央美术学院党委书记   高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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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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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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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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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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