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美术学院造型艺术年度提名•2013:选择——央美的六个案例

  • >展览时间:2014-01-10 - 2014-02-15
  •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3B
  • >开幕时间:2014-01-10 15:00
  • >主办单位: 中央美术学院
  • >承办单位: 中央美术学院造型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 >支持单位: 东站画廊
  • >策展人: 王春辰
  • >参展艺术家: (按拼音排序)康剑飞 陆亮 唐晖 王郁洋 袁元 张伟
  • >战略合作媒体: 美术文献 艺讯网 雅昌艺术网
  • >媒体支持: 人民日报 中国日报 中国文化报 北京日报 中国艺术报 新京报 京华时报 当代艺术新闻 Hi艺术 画廊 美术 美术研究 TimeOut 颂雅风艺术月刊 人民网 艺术中国 99艺术网 艺术国际 东方艺术大家 搜狐文化 新浪收藏

展览详情

中央美术学院造型艺术年度提名·2013

选择——央美的六个案例

艺术总监:苏新平

策展人:王春辰

参展艺术家(按拼音排序):康剑飞、陆亮、唐晖、王郁洋、袁元、张伟

主办单位:中央美术学院

承办单位:中央美术学院造型学院、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展览时间:2014年1月10日-2月15日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3B 

开幕时间:2014年1月10日下午3点

支持单位:东站画廊

战略合作媒体:美术文献 艺讯网 雅昌艺术网

媒体支持:人民日报、中国日报、中国文化报、北京日报、中国艺术报、新京报、京华时报、当代艺术新闻、Hi艺术、画廊、美术、美术研究、TimeOut、颂雅风艺术月刊、人民网、艺术中国、99艺术网、艺术国际、东方艺术大家、搜狐文化、新浪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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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央美的六个案例

王春辰

今天的艺术世界像一列超速火车,飞奔着,一片片风景疾驰而过。中央美术学院作为即将迎来百年校庆的艺术学府,不仅要回眸百年历史走过的路,而且更重要的是展望未来、憧憬远方。央美人持有这样恢弘的时间感应,是因为他们心怀艺术抱负、担当艺术责任、追求艺术作为,这不仅仅是个体的期许和努力,也是整个当代中国的艺术所要期许的和努力的。

本届中央美术学院造型艺术年度提名展2013共提名六名教师(康剑飞、陆亮、唐晖、王郁洋、袁元、张伟)参展,展览以“选择”为名,即表明一种新时代的姿态:从事艺术,是一生的选择;从事自己喜爱的艺术,是自我的心性选择。而在一生的创作中,时时面对艺术进行思考,一次次思考即意味着对艺术的不断选择和调整。

所谓艺术,就是选择中生成的,就是自我意识不断投射到艺术的行动中所创造的;没有了自觉、自主的选择,艺术将何以为?看艺术历史,是学习习俗、掌握传统、不断改变的历史;进入现代以来,艺术的自觉意识更加强烈和明显,甚至主导艺术实践的主要思维方式,即寻求艺术的个性、艺术的独立性、艺术的观念性。这一切离开了艺术家主体的自我选择,是断不能实现的,也是现当代艺术断不能产生与发展的。故此,选择是艺术的自主意识和行为,是成就艺术事业的动力源,艺术是在选择中深化与完善的,由选择而去芜存菁、删繁就简、杂学别样、另开新风。

但,选择又是与被选择的一种关系,是二者的一种博弈和偶然的交汇。选择常常面对着被选择,是个体与公共性、艺术与社会性、单体与群体、身份与体制的对弈和互动的结果。艺术家的所思所得,都是在驳杂的艺术丛林里一路走出的;他们走向艺术的通途都是经过披荆斩棘、千锤百炼之后的结果,在取与舍、进与退、苦与乐之中实现的。艺术的信念,不就是舍我其谁吗?

中央美院的新一代,有了他们的作为和奋进,才会使央美走向辉煌的未来。

展览前言

中央美术学院曾经是精英荟萃之地,也曾是名副其实的美术教学和创作的引领者,并因此而奠定了中央美院在全国美术界无可争议的地位。

进入新时期之后,中央美术学院的优势地位再一次凸显了出来。我们清楚记得,有着深厚传统积淀和锐意进取意识的美院人,在改革开放的年代里充分显示出其开放的胸怀和求新求变的性格,充分表现出其主动进取的心态和勇于探索的精神,从而使美院又一次成为新观念和新方法的生发地和各类信息的集散地,而新一代精英的锋芒显露则预示着中央美院艺术教学与艺术创作一个崭新阶段的到来。
进入新世纪以来,虽然中央美院的地位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但是环境的变化对美院的影响还是显而易见的。我们看到,经过多年周转后,美院终于迁入了新的校址,但是其内部和外部环境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首先是学院内部进行的学科调整,就是将原有的核心专业系整合为造型学院,并与设计、建筑等新学科一同成为二级学院;其次是外部环境的变化,当代艺术思潮的迅速发展直接冲击着造型艺术已有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而国内外社会、文化的迅速发展又不断的对造型艺术领域提出新的要求,同时,造型艺术自身的发展也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然而在多变和复杂的内外环境面前,造型学院艺术家并没有动摇对艺术的理想和信念,也没有因此而迷失方向,更没有一味的迎合与盲从潮流,而是以理性的态度、包容开放的心态和与时俱进的精神从容面对,并且在继承与发展的关系中,在艺术史演进的逻辑中,严肃、认真的思考着自己的艺术取向,追问着艺术的本质,坚持着自己的艺术追求,并且自甘寂寞,脚踏实地的潜心研究、探索着各自的艺术发展之路。

今天,造型学院提出并举办教师提名展,其目的就是为那些活跃在教学第一线的、有着独到艺术见解、并且已经或正在形成个人独特语言方式方法的中青年艺术家提供一个展示其水平和实力的平台。同时希望借助学院力量和资源优势将他们推到前台,让社会大众了解、认识他们的艺术成果,让学术界关注、研究他们的学术成就。尤其在文化艺术多元化发展的今天,举办这样的艺术活动,对于提名艺术家来讲,既是肯定,也是激励,既是荣誉,也是挑战。而对于更多的教师来讲,这样的方式必将会起到示范和带动的作用。因此,提出并举办一年一度的教师提名展活动,对于造型学院今天和未来的教学和创作无疑是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如果说学院艺术家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曾经被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那么,在信息、机会均等的当代社会中,则需要学院艺术家转换思维,并且以积极进取的态度主动去争取社会大众和学术界的认识和关注。只有如此,才可能赢得学院艺术家应有的学术地位,那种坐、等、靠的态度在今天显然是难以行得通的。因此,我们希望依托于学院的优势和学术的背景,大力推荐新人,推出名师,这不仅仅是策略之举,也不仅仅是美好的愿望。在我看来,只要大家齐心协力,愿望一定会变为现实的。

苏新平

造型学院院长兼版画系主任 博士生导师

造型艺术的新世纪

造型艺术是传统技艺的升华与视觉语言的精英性建构,是人类所能达到的精湛手艺的明证,是敏锐精准的视觉感受能力和充满想象的形式表达能力的明证,也是人类追求精神超越的不懈努力之象征。

造型艺术的概念,准确地说是一个西画的概念,曾经有一段时间国画也被纳入到造型艺术之中,但这种归纳并不那么贴切。因为这里面有一个绘画体系上的不同:国画表现的是二维的元素,是比较平面的表达,是“形”;而造型艺术表现的是三维的空间,是一种立体表达,是“型”。所以,我们可以严谨地讲,“造型”基本是西方传统绘画体系嫁接移植过来的。

造型专业,按照西方所说的就是“架上艺术”的范畴,通常我们称之为“纯艺术”这样一种形式,它在未来视觉艺术的发展大趋势当中还能走多久?还能走得怎样?还会不会有一种世界性的兴盛景象?……这背后有一系列深层次的问题。要回答这些问题,思考造型艺术的未来发展,则离不开两个大的语境:一个就是速度迅猛的“全球化”;另一个就是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态势以及提出的复兴中华民族文化的大方向。我们在这两大背景下思考造型艺术的发展问题,一方面,从全球化或者说是从西方艺术主流的角度,由于二十世纪现代主义变革浪潮的冲击,架上艺术的传统体系逐步解体,欧美主要美术学院的教学理念与学科设置自上世纪六十年代以来经历了重大改革,以素描为基础的写实技巧训练相继降低标准并逐渐淡出,取而代之的是以艺术观念的分析,创新思维的训练与尝试,这样的训练与原来的严谨性相比已变得非常自由了。另一方面,从我们中华文化复兴的角度,造型艺术在中国的发展与西方现代艺术张扬个性、完全自主表达自我的要求是不同的。随着中国经济突飞猛进,在全球范围内的政治、经济、军事地位都在迅速提高,弘扬民族文化的这种诉求就成为一件很自然的事情,中华文化的复兴也是中华文明对整个人类文化的现代转型和现代建构应做出的贡献,这正是我们考虑造型艺术发展的另一个更为重要的背景因素。

中央美院对待造型艺术的态度与基本方式,是在严格的基础训练的前提下,不断地往前发展,并非像西方一度认为的造型已经无路可走了。事实证明,我们的造型艺术还在向前推进,是有路可走的,而且在不断往前发展,在国际上已产生影响,这其实也可以说是一种中国特色。另一方面,我们现在将实验艺术也作为一个非常系统的、理性的内容纳入到学院教学当中,与架上造型绘画并列来对待,这一点充分彰显了我们对艺术的理解在宏观上不同于西方的把握。我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模式会在国际美术教育领域中产生比较深远的影响。

正因为中央美院不局限于眼前,而是放到全人类文化这样一个大范围当中来思考造型艺术的发展问题,充分认识到造型艺术作为西方文脉发展到近现代取得了高峰性成就,其悠久历史和辉煌成就不会随着曾经为之服务的宗教与宣传功能的减弱而整体淡出,而形式本体在历史演进中生成的独立价值和潜在的精神空间,仍然具有不争的未来学价值。造型艺术范畴内在的技艺性、文化性、超越性原则和中央美院“关注社会,服务社会”的现实主义传统,则仍将被坚守和发扬,这将贯穿于今后可以预见的很长一段时间。

我们有理由相信,造型艺术的新世纪是光明而美好的。

潘公凯

2010年10月28日


中央美术学院曾经是精英荟萃之地,也曾是名副其实的美术教学和创作的引领者,并因此而奠定了中央美院在全国美术界无可争议的地位。

进入新时期之后,中央美术学院的优势地位再一次凸显了出来。我们清楚记得,有着深厚传统积淀和锐意进取意识的美院人,在改革开放的年代里充分显示出其开放的胸怀和求新求变的性格,充分表现出其主动进取的心态和勇于探索的精神,从而使美院又一次成为新观念和新方法的生发地和各类信息的集散地,而新一代精英的锋芒显露则预示着中央美院艺术教学与艺术创作一个崭新阶段的到来。
进入新世纪以来,虽然中央美院的地位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但是环境的变化对美院的影响还是显而易见的。我们看到,经过多年周转后,美院终于迁入了新的校址,但是其内部和外部环境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首先是学院内部进行的学科调整,就是将原有的核心专业系整合为造型学院,并与设计、建筑等新学科一同成为二级学院;其次是外部环境的变化,当代艺术思潮的迅速发展直接冲击着造型艺术已有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而国内外社会、文化的迅速发展又不断的对造型艺术领域提出新的要求,同时,造型艺术自身的发展也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然而在多变和复杂的内外环境面前,造型学院艺术家并没有动摇对艺术的理想和信念,也没有因此而迷失方向,更没有一味的迎合与盲从潮流,而是以理性的态度、包容开放的心态和与时俱进的精神从容面对,并且在继承与发展的关系中,在艺术史演进的逻辑中,严肃、认真的思考着自己的艺术取向,追问着艺术的本质,坚持着自己的艺术追求,并且自甘寂寞,脚踏实地的潜心研究、探索着各自的艺术发展之路。

今天,造型学院提出并举办教师提名展,其目的就是为那些活跃在教学第一线的、有着独到艺术见解、并且已经或正在形成个人独特语言方式方法的中青年艺术家提供一个展示其水平和实力的平台。同时希望借助学院力量和资源优势将他们推到前台,让社会大众了解、认识他们的艺术成果,让学术界关注、研究他们的学术成就。尤其在文化艺术多元化发展的今天,举办这样的艺术活动,对于提名艺术家来讲,既是肯定,也是激励,既是荣誉,也是挑战。而对于更多的教师来讲,这样的方式必将会起到示范和带动的作用。因此,提出并举办一年一度的教师提名展活动,对于造型学院今天和未来的教学和创作无疑是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如果说学院艺术家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曾经被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那么,在信息、机会均等的当代社会中,则需要学院艺术家转换思维,并且以积极进取的态度主动去争取社会大众和学术界的认识和关注。只有如此,才可能赢得学院艺术家应有的学术地位,那种坐、等、靠的态度在今天显然是难以行得通的。因此,我们希望依托于学院的优势和学术的背景,大力推荐新人,推出名师,这不仅仅是策略之举,也不仅仅是美好的愿望。在我看来,只要大家齐心协力,愿望一定会变为现实的。

苏新平

造型学院院长兼版画系主任 博士生导师

造型艺术的新世纪

造型艺术是传统技艺的升华与视觉语言的精英性建构,是人类所能达到的精湛手艺的明证,是敏锐精准的视觉感受能力和充满想象的形式表达能力的明证,也是人类追求精神超越的不懈努力之象征。

造型艺术的概念,准确地说是一个西画的概念,曾经有一段时间国画也被纳入到造型艺术之中,但这种归纳并不那么贴切。因为这里面有一个绘画体系上的不同:国画表现的是二维的元素,是比较平面的表达,是“形”;而造型艺术表现的是三维的空间,是一种立体表达,是“型”。所以,我们可以严谨地讲,“造型”基本是西方传统绘画体系嫁接移植过来的。

造型专业,按照西方所说的就是“架上艺术”的范畴,通常我们称之为“纯艺术”这样一种形式,它在未来视觉艺术的发展大趋势当中还能走多久?还能走得怎样?还会不会有一种世界性的兴盛景象?……这背后有一系列深层次的问题。要回答这些问题,思考造型艺术的未来发展,则离不开两个大的语境:一个就是速度迅猛的“全球化”;另一个就是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态势以及提出的复兴中华民族文化的大方向。我们在这两大背景下思考造型艺术的发展问题,一方面,从全球化或者说是从西方艺术主流的角度,由于二十世纪现代主义变革浪潮的冲击,架上艺术的传统体系逐步解体,欧美主要美术学院的教学理念与学科设置自上世纪六十年代以来经历了重大改革,以素描为基础的写实技巧训练相继降低标准并逐渐淡出,取而代之的是以艺术观念的分析,创新思维的训练与尝试,这样的训练与原来的严谨性相比已变得非常自由了。另一方面,从我们中华文化复兴的角度,造型艺术在中国的发展与西方现代艺术张扬个性、完全自主表达自我的要求是不同的。随着中国经济突飞猛进,在全球范围内的政治、经济、军事地位都在迅速提高,弘扬民族文化的这种诉求就成为一件很自然的事情,中华文化的复兴也是中华文明对整个人类文化的现代转型和现代建构应做出的贡献,这正是我们考虑造型艺术发展的另一个更为重要的背景因素。

中央美院对待造型艺术的态度与基本方式,是在严格的基础训练的前提下,不断地往前发展,并非像西方一度认为的造型已经无路可走了。事实证明,我们的造型艺术还在向前推进,是有路可走的,而且在不断往前发展,在国际上已产生影响,这其实也可以说是一种中国特色。另一方面,我们现在将实验艺术也作为一个非常系统的、理性的内容纳入到学院教学当中,与架上造型绘画并列来对待,这一点充分彰显了我们对艺术的理解在宏观上不同于西方的把握。我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模式会在国际美术教育领域中产生比较深远的影响。

正因为中央美院不局限于眼前,而是放到全人类文化这样一个大范围当中来思考造型艺术的发展问题,充分认识到造型艺术作为西方文脉发展到近现代取得了高峰性成就,其悠久历史和辉煌成就不会随着曾经为之服务的宗教与宣传功能的减弱而整体淡出,而形式本体在历史演进中生成的独立价值和潜在的精神空间,仍然具有不争的未来学价值。造型艺术范畴内在的技艺性、文化性、超越性原则和中央美院“关注社会,服务社会”的现实主义传统,则仍将被坚守和发扬,这将贯穿于今后可以预见的很长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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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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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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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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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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