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保田博二:观之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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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展览时间:2016-09-30 - 2016-10-30
  • >开幕时间:
  • >主办机构: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 >联合主办: 佳能(中国)有限公司 富士胶片株式会社 玛格南图片社驻东京办公室
  • >总策展人: 蔡萌
  • >出版支持: 光圈基金会

展览详情

政治专业毕业的久保田,其摄影作品很有敏锐的政治嗅觉和尖锐的社会眼光,从记录反映美国民权运动到越南战争,从追踪中国的巨大变化,到独家报道朝鲜问题,及拍摄他自己钟情的祖国,他的照相机见证了过去五十年间世界上许多活生生的现实和历史的变迁。 

久保田与中国的深厚情感和缘分,使得他在时隔上次在中国大型个展31年后,再次回来,以“观之物语”为展览题目,展现他独特摄影观看方式和视角,以跨越很大时间空间的作品,呈现他五十年摄影行走的经历、故事,及其照片中承载着的一种基于耐人寻味的东方美学和现实情怀。这也使我们有机会再次解读他一直以来对世界朴实、敏感而诗意的“观之物语”。          


关于久保田博二 

久保田博二(Hiroji Kubota)1939年出生于日本东京。 早年毕业于早稻田大学政治经济系。毕业后前往纽约,立志成为摄影师。1965年,他在芝加哥停留一段时期后,搬回纽约成为一名自由摄影师,同时详细报道了“大纽约特殊教育计划”,并开始与马格南图片社合作,从而成为这个著名机构的第一位亚洲成员。久保田曾专注报道过美军占领冲绳、解放西贡,后来又将报道的范围扩大到缅甸、朝鲜、中国以及日本。特别是1978-1985年,久保田完成对中国所有省份的报道,历时七年多,共计1050天,在中国拍摄二十多万张照片。随后,《中国》这布著作被翻译成7种语言发行,其同名展览在美国、日本、欧洲和中国等多个著名美术馆展出。至此,久保田博二的摄影作品对一大批活跃在上世纪80年代的中国摄影师产生了重要影响。          

  

展览前言

日本摄影家久保田博二(Hiroji Kubota1,939—)是中国人民的老朋友,他的摄影曾经对中国摄影界产生过重要影响。早在“四月影会”发展得如火如荼的时候,1981年1月15日,“久保田博二访华作品展”在中国美术馆开幕,他那些纪实风格照片很好地启发了处于沙龙风格的摄影青年向社会观察的转变。特别是1978—1985年,他完成对中国所有省份的拍摄和报道,在中国拍摄了二十多万张照片,并于1985年3月再次于中国美术馆举办“中国——久保田博二摄影作品展览”。之后,“中国”展在美国、日本、欧洲多家重要美术博物馆展出,而《中国》同名画册作被翻译成7种不同国家语言文字发行。 

久保田毕业于东京大学,学习的是政治专业。但他就很早结识玛格南图片社的主要成员雷内·布里(Rene Burri)、艾略特·厄维特(Elliott Erwitt)等,这促使他决心成为记录人类社会现实的摄影师。他也于1971年加入了玛格南图片社,是玛格南唯一的日本摄影师。政治专业毕业的久保田,其摄影作品很有敏锐的政治嗅觉和尖锐的社会眼光,从记录反映美国民权运动到越南战争,从追踪中国的巨大变化,到独家报道朝鲜问题,及拍摄他自己钟情的祖国,他的照相机见证了过去五十年间世界上许多活生生的现实和历史的变迁。 

久保田与中国的深厚情感和缘分,使得他在时隔上次在中国大型个展31年后,再次回来,以“观之物语”为展览题目,展现他独特摄影观看方式和视角,以跨越很大时间空间的作品,呈现他五十年摄影行走的经历、故事,及其照片中承载着的一种基于耐人寻味的东方美学和现实情怀。这也使我们有机会再次解读他一直以来对世界朴实、敏感而诗意的“观之物语”。 

衷心感谢久保田博二先生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学术研究,展览及收藏工作的大力支持!感谢所有为这次展览成功举办的所有机构和人士!谢谢! 


  中央美术学院教授、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馆长 王璜生

2016年9月

日本摄影家久保田博二(Hiroji Kubota1,939—)是中国人民的老朋友,他的摄影曾经对中国摄影界产生过重要影响。早在“四月影会”发展得如火如荼的时候,1981年1月15日,“久保田博二访华作品展”在中国美术馆开幕,他那些纪实风格照片很好地启发了处于沙龙风格的摄影青年向社会观察的转变。特别是1978—1985年,他完成对中国所有省份的拍摄和报道,在中国拍摄了二十多万张照片,并于1985年3月再次于中国美术馆举办“中国——久保田博二摄影作品展览”。之后,“中国”展在美国、日本、欧洲多家重要美术博物馆展出,而《中国》同名画册作被翻译成7种不同国家语言文字发行。 

久保田毕业于东京大学,学习的是政治专业。但他就很早结识玛格南图片社的主要成员雷内·布里(Rene Burri)、艾略特·厄维特(Elliott Erwitt)等,这促使他决心成为记录人类社会现实的摄影师。他也于1971年加入了玛格南图片社,是玛格南唯一的日本摄影师。政治专业毕业的久保田,其摄影作品很有敏锐的政治嗅觉和尖锐的社会眼光,从记录反映美国民权运动到越南战争,从追踪中国的巨大变化,到独家报道朝鲜问题,及拍摄他自己钟情的祖国,他的照相机见证了过去五十年间世界上许多活生生的现实和历史的变迁。 

久保田与中国的深厚情感和缘分,使得他在时隔上次在中国大型个展31年后,再次回来,以“观之物语”为展览题目,展现他独特摄影观看方式和视角,以跨越很大时间空间的作品,呈现他五十年摄影行走的经历、故事,及其照片中承载着的一种基于耐人寻味的东方美学和现实情怀。这也使我们有机会再次解读他一直以来对世界朴实、敏感而诗意的“观之物语”。 

衷心感谢久保田博二先生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学术研究,展览及收藏工作的大力支持!感谢所有为这次展览成功举办的所有机构和人士!谢谢! 


  中央美术学院教授、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馆长 王璜生

2016年9月

作品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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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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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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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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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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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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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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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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