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笛:关注自己的坚持

记者:对于这次展览的主题“超有机”你怎么看?
吴笛:我想了想,但是不太懂。

记者:你这次展出的是新作吗?
吴笛:以前的。

记者:哪个呢?
吴笛:一个是立体的苍蝇眼镜,一个是拳击带,上面印着家暴的图片,还写着“kiss my ass”。

记者:最近还有做个展的计划吗?
吴笛:明年吧,或者过了2012,呵呵!其实一直在做个展的准备,就要看能不能做完。

记者:为什么呢?
吴笛:这是一个计划需要收集一些资料,还需要制作,制作的时间比较长。因为很多都是之前没有做过的,而且技术上大部分都只能我自己来做,所以比较慢,只能推着来。

记者:是尝试了一些新的东西吗? 
吴笛:其实也不是,很多东西开始做的时候是出于兴趣,做了大概两三年,有一些经验的积累,再把我用过的元素重新整理收集,可能会有新的东西。

记者:02年毕业之后就开始个人创作了吗?
吴笛:没有,当时是代课,那时候代课是一种风气,呵呵!还画点纸上的东西,拼贴什么的,画着玩儿。

记者:一直也没有找固定的工作,就想当艺术家吗?
吴笛:那时候也没有想过当艺术家,在学校上课,回家之后也没有扔下,就一直画下来。那时候没有当艺术家的想法。从小学画画,考上美院之后,就觉得成为艺术家是一条必然之路,但是又没有职业艺术家的概念,顺其自然的,代课,画画,和上学的时候没什么分别。

记者:那你现在觉得自己是一个艺术家了吗?
吴笛:我觉得我是,我越来越觉得我自己是,哈哈!

记者:你觉得艺术家有成功的标准吗?
吴笛:我觉得吧,做艺术家的心态应该是从小就具备的。我从来都不是为了吃饱了饭来做艺术,这样的话我就关注我自己就够了,不断地寻找自己的可能性。每次从做完东西,都会停在不同的地方,但是会越来越深刻的感受到我自己是谁。我平时也不是他别关注别人在干什么,早晨睡个懒觉,然后玩一玩,下午就去工作室。我现在都在做一年前或者两年前计划做得事,现在的想法我可能放着以后再做,没有别的什么想法,所以我越来越觉得我自己有这个状态了。

记者:可以说现在创作已经成为你的一部分,不仅仅是生活,而是你这个人本身,这个状态很好。
吴笛:对,通俗点说,别人买你的东西,也是买你自己喜欢的东西,我只要做我自己喜欢的东西,就够了。因为毕竟要有艺术市场,谁都不能说自己是这个市场的霸权,我的作品也只是提供了一种可能。别人可以买,也可以不买,碰巧很幸运的有人喜欢,愿意用金钱换取,就能维持正常的生活。

记者:有外界给予的压力吗?
吴笛:当然有,比如画廊规定你要画多少张,所以我一直很矛盾,但是必须要拒绝才能实现我自己,要不然实现的是画廊的梦想。

记者:作为一个比较年轻的艺术家,有画廊愿意代理,一方面是给予了很大的机会和支持。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的带来制约和压力,那你觉得哪些是必须坚持的,哪些又随他们安排呢?
吴笛:我要坚持我自己喜欢的。因为我觉得其实画廊也并不懂创作,只是有人买就觉得不错,所以根本没有必要听他们的,做自己就够了。卖多少钱,参加什么展览是可以看他们安排,但是有些展览也是没有必要的,其实最主要的是自己要坚强,因为你达不到那么大的量,你没有能力为自己建立起一个市场,所有事情必须自己把握,这些不用别人教,在过程中就知道什么是自己不能失去的了。不能特别快的去挣钱,想着先挣钱在画画,这是不可能的,我现在还会画一些不卖钱的作品,平衡自己的创作、生活。

记者:你的作品很理性很宏观,这是你本来的生活状态还是在创作的时候有意去达到这样的思考,摒弃那些很感性、很小女人的东西?
吴笛:我觉得女生的特质在别的方面已经很泛滥了,而艺术为我提供了另外一个通道。因为我是一个艺术家,呈献给大家的是我的思想,但是我不艺人,我不能把我自己呈现给大家。

记者:你觉得这种理性、批判本来就是艺术应该做的?
吴笛:至少是我应该做的,我觉得一个艺术家应该具有独立思考的能力,不容易被煽动,不容易被左右,面对一件事情,你要相信他客观的事实,否则就不要去反映。所以,我的作品中呈现的东西不是很确定的,呈现的是一个状态,一个现象,而不是下一个定义。

记者:你的作品面貌非常多样,乍看上去不像是一个人所作,那么在你的创作中有没有什么吴笛:是贯穿始终一直坚持的?还是说不停的转变风格,尝试新的方式就是你一直的坚持?
吴笛:我开始呈现的是一些元素,慢慢地我开始收集,重新组装,也会去掉一些。在下一次的时候,我就再次铺开,再收集。保持一收一放的状态,我希望自己直到死都能有新的想法。挺怕单一的一种,我觉得这也有性格原因,有些艺术家就可以顺着一个点一直往下走,而我的兴趣点就比较多,可能传达的东西都差不多,只是用不同的方式。

记者:你有没有特别喜欢的艺术家?
吴笛:我觉得艺术家都不容易,因为外界有很多干扰,能做自己我就都挺喜欢的,不管是哪种类型。看一个艺术家,不是单单的看一个作品,而是看整体的过程。我们不是活在当下就可以的,要把握自己的方向。

记者:你是水瓶座吧!你对星座有了解吗?
吴笛:有了解啊,我的上升、月亮都是风向的。

记者:那你的性格挺符合的。
吴笛:是啊,所以,我特别怕自己做事情不精,做一下这个做一下那个,结果所有都不精。

其实你看一些艺术家的作品,不要孤立的看,要看这个过程,就能分析他们的性格,挺有意思的。我看好多自己喜欢的艺术家,都从他们作品的细节来看他们的性格,然后猜他们是什么星座的。

记者:对!之前听看陈文冀老师的讲座,看他的作品我们就猜他的星座,好像不是很准?
吴笛:是吧,他是白羊的,但是他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特别的钻,白羊会有一种特别的东西,说不好,因为我男朋友就是白羊座的。我觉得他给了我另外一种思维方式,因为他是设计系毕业的,无形中我在创作的时候就有两种思维方式,一个是设计的,一个是造型的。

记者:设计就是追求更多的形式,更大的创造力啊,而且你的作品中也很多拼贴的应用,也和设计有关吧?
吴笛:对!

记者:陈文骥老师是你的老师?
吴笛:我毕业创作是他带的,他特别的好,特别负责,就是他在大三的时候把我点开窍了。恩师啊!

记者:现在还有联系吗?
吴笛:有!

记者:他对你的作品怎么评价?
吴笛:我毕业创作的时候,本来是要画,但是他说如果能做成亮的,立体的该多好啊,所以我就用了很多白色的材料做了一个软浮雕。里面就用了丝绸、白羽毛什么的,现在我的一些作品也还会用丝绸。

记者:对啊,我看你的作品中有很多对丝织物的应用。
吴笛:恩,用过几次,但是我没有再做下去,因为没有遇到更好的机会。我认为坚持一种材料,得言之有物,假如没有特别适合的东西来转化,还不如不用呢。

记者:你在乎自己的女性身份吗?
吴笛:以前不在乎,但是现在开始在乎了。有时候觉得我们的力量还是不够,所以要认真面对自己的作品了。作为艺术家是要有责任的,不仅仅是要呈现出我自己,一个作品要有力度,不可能是自怜自爱的小情小调。

记者:跟你聊天很放松,很有意思,但是看你的作品却是另外一种状态,感觉落差很大,是在进入创作状态的时候,就成为截然不同的一个人?
吴笛: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我觉得有些东西是没有办法说出来的,我说出来,大家觉得真可笑,所以我就用另外一种途径表达。

记者:你有尝试自己用文字来阐释自己吗?
吴笛:以前有人让我把自己的想法写出来,但是我觉得如果想把自己的事情做好,就需要把很多与我无关的灯关掉,只专注那几盏。所以,虽然我可能无法很好的表达自己的想法,但是我的作品能够呈现出很视觉的,无法用语言形容的效果,我觉得就够了,尽可能的做吧,我努力的方向就是把作品中的语言剔除掉。

记者:现在要在曾经的母校做展览,开心吗?
吴笛:当然啊,很自豪啊,不管是什么样的展览,都是很自豪的。这个地方是我永远要感谢的,我是怀着梦想进来的,美院不管是在创作上还是做人上都交给我了很多。


艺讯网记者:周彬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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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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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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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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