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央美院三件藏品谈早期留法画家郭应麟

2019年1月12日,由中央美术学院主办,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龙美术馆联合主办的“先驱之路:留法艺术家与中国现代美术(1911-1949)”大展(以下简称“留法大展”)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隆重开幕。这是中央美术学院在继2018年百年校庆之后迈向第二个百年的开年首展。50余位大师的200件名作云集,多件只在传说中的艺术珍品首次“现身”,多位被历史尘埃淹没的艺术大师“重现”,这里就包括“传说”中的早期留法艺术家郭应麟的三幅油画作品。这是“郭应麟”第一次出现在公众面前,也是尘封在中央美院半个多世纪的三件重要美术作品首次出现在公众面前。走进中央美院美术馆“留法大展”展览大厅,就能看到并排陈列的这三幅作品:《拾穗》,米勒(法)1857年作,郭应麟临;《谈钢琴》(法),郭应麟临;《林妖的舞蹈》,柯罗(法)1863年作,郭应麟临。从这三幅临摹作品可见郭应麟非常崇尚写实主义。

第一幅作品《拾穗》(图1)(82×108.5cm,原画藏巴黎卢浮宫博物馆),米勒(法)1857年作。让-弗朗索瓦·米勒(1814-1875)是19世纪法国最杰出的以表现农民题材而著称的现实主义画家,他以乡村风俗画中感人的人性在法国画坛闻名,《拾穗》就是其最广为人知的代表作。第二幅作品《林妖的舞蹈》(图2)(95×125.5cm),是法国写实主义风景画和肖像画家让·巴蒂斯特·卡米耶·柯罗(1796-1875)在1863年作,也是其获奖的代表作之一,原画现藏巴黎卢浮宫博物馆。柯罗早年师从古典派画家贝尔坦,因学业的优秀而获罗马奖。第三幅作品《弹钢琴》(图3)(147×109cm),原作者不详,但从画面风格上看,属于典型的法国古典学院派风格。我们仅从郭应麟选择临摹这三幅作品来看,他对写实绘画是十分推崇的,否则他也不会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来临摹这几件作品。据1934年在北京出生后移居印尼的画家曹达立说,他17、18岁学画的时候,因为在印尼看不到西方原作,就三天两头去郭应麟家看挂在墙上的这几幅临摹作品。郭应麟曾告诉他,一幅临摹作品光起稿子就要花费一个月时间。谢投八也曾说过“其临摹柯罗、米勒等名家作品,对原作极端忠实,反复推敲,直至可以乱真,始行搁笔”。但是,这三幅作品的作者郭应麟,对于美术史研究者来说,他无疑是一位独特的“失踪者”,最早发现他的名字是出现在1936年《中国留法艺术学会会议记录》中的记载:郭应邻 男 绘画 通信地址厦门集美学校,已回国。很久以来我们对他的经历和成就一无所知,也看不到他的作品,他也成为了艺术史上名副其实的“失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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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郭应麟临,《拾穗》(米勒【法】1857年作),82×108.5cm,油画,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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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郭应麟临,《林妖的舞蹈》(柯罗【法】1863年作),95×125.5cm,油画,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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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郭应麟临,《谈钢琴》(原作者不详),147×109cm,油画,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直到2014年10月,笔者去厦门实地寻访到了郭应麟的孙女郭玫(其父亲郭一飞为郭应麟的长子,现在疗养院居住,交流困难),以及住在鼓浪屿岛郭家老屋的郭应麟的侄子林明杰和定居在印尼的郭应麟女儿郭一飞,郭应麟的人生经历才慢慢清晰。通过他们的陈述和对相关历史文献的梳理,可以基本完整地勾勒出了郭应麟的人生轨迹。

郭应麟,1898年9月27日出生于印度尼西亚东爪哇省文都鲁苏(Bondowoso)。六岁时母亲早逝,他被父亲偷偷带回国内,先在家乡海澄镇(今属福建省漳州龙海市)浮宫私塾就读,后随宗叔郭美丞到集美师范学校学习。

1918 年与谢投八、邱应葵等成为新式集美中学首届学生。同班同学谢投八曾回忆“我原就读厦门玉屏中学,1918年陈嘉庚先生创办集美中学,便去参加插班考试,我和黄晋卿等八人被录取,编入集美旧制中学第一组,同班还有郭应麟、邱应葵等人”[1]。不久集美师范学校闹学潮,郭应麟转入南京国立暨南学校师范科继续学习,毕业后“由该校校长赵正平先生荐任岷埠中西学校执教”[2],岷埠中西学校就是菲律宾马尼拉中西学校。郭应麟在中西学校教课之余,到菲律宾大学美术科学习绘画。

郭应麟十分热爱体育,喜爱游泳和田径,即使到了菲律宾依然热衷参加体育活动。1925年5月8日《申报》报道,他在菲律宾参加三级跳远比赛。

1922年他和顾拯来[3]横渡到鼓浪屿岛,曾经轰动一时,上海《申报》也有报道。当年9月27日,时为集美中学第1组学生的郭应麟和刚任集美学校海上童子军总教练的顾拯来二人从集美学校出发经厦门西海岸游泳近3小时抵达鼓浪屿岛,这在当时是一大壮举,上海《申报》刊登了《游泳三十华里之顾拯来君郭应麟君》[4]的报道。

顾拯来将照片赠送给了集美学校美术教师蔡谦吉,并在照片背面用钢笔写道:“民国十一年九月二十七日,友人郭君应麟,招为集美岛与鼓浪屿间之长距离游泳。晨自集美岛出发,历三小时而达目的地,共游三十华里,诚为弟向所未有之进步,因摄此以志之云。此赠谦吉先生惠存。弟顾拯来敬赠。”,左下角钤盖“拯来”印章[5]。(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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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顾拯来赠与蔡谦吉像,背面为顾拯来文字

蔡谦吉(1902-1955),漳州人,美术家,1918年考入上海美术专科学校,1922年应聘集美学校任教,后返乡执教龙溪中学(今漳州一中),同时兼任漳州各所学校美术主任。1945年抗战胜利,蔡谦吉作为国民政府派员前往台湾接收日据时期资产,后在台湾省立博物馆任美术组长,1955年去世,年仅53岁,他也成为福建美术史上的另一位“失踪者”。近几年,随着蔡谦吉遗物陆续被发现,这张照片成为记录郭应麟历史的重要证物。蔡谦吉也从“失踪者”进入到研究者的视野,在此就不赘述。

1928年,郭应麟经教育家颜文初[6]先生推荐,得到著名侨商林珠光[7]先生的资助去法国留学,并于1930年考入巴黎国立高等美术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巴黎高美)学习绘画,靠半工半读完成油画学业。1933年1月,郭应麟离开法国回到厦门,3月被集美学校聘为美术馆主任,并兼任厦门美术专门学校西洋画教师。

1934年,郭应麟在厦门与林翠锦结婚,此后一直在厦门从事美术教学。抗战爆发后,郭应麟全家避难南洋,1938年3月出任南洋美术专科学校美术教员。1941年底新加坡战事紧张,南洋美专停办。郭应麟全家迁到印尼泗水,先后在华侨小学教书、开办礼品店,彻底弃画从商。1942年,郭应麟为掩护避难到印尼的侨领陈嘉庚,主动放弃礼品店,辗转到梭罗(Solo)、玛琅(Malang)居住,帮助陈嘉庚屡屡躲过了日本人的搜捕,一直到日本战败投降。

此后,他的子女渐渐长大成人,生活趋于稳定。五十年代,他与画家李曼峰、周碧初有了联系,重新开始画画,并加入了印尼华侨美术团体。1956年,郭应麟随印度尼西亚华侨美工团回国访问并有多幅作品参加展览。展览后,回到厦门鼓浪屿老家居住了一段时间,创作了一批画作。回印尼后,得以过几年安定生活,应该说这段时间是郭应麟最惬意的一段时光。1961年10月19日郭应麟因突发心肌梗塞去世,享年63岁,其生前曾多次嘱咐妻子要把画作捐献给祖国。

郭应麟在他临终前交代妻子林翠锦将他在留法期间临摹的大幅画作如《授琴》《牧马》等送印尼大使馆转送北京美术馆,但遗憾的是虽经多方查找这批作品还是音信全无。直到2018年10月31日,公派去印尼的王聪丛在中国驻印尼使馆文化参赞周斌、二等秘书王智显的帮助下,通过对艺术家马永强、曹达立以及郭应麟后人的仔细调查,最终确定郭应麟的作品捐赠给了中央美术学院。随即,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典藏部主任李垚辰确认,该馆确实收藏有郭应麟的三件作品,入藏时间大概是上世纪60年代,分别是《拾穗》(临)、《弹钢琴》(临)、《林妖的舞蹈》(临)。

但是这三件作品,又是如何进入中央美术学院被收藏的呢?吴作人基金会秘书长吴宁帮我们解开了谜底。吴宁查找到吴作人在文献中曾经记录了这件事情,具录如下:在印尼过去有个“中华美术会(?)[8]”是华侨画家的组织,在1956(?)这个组织的成员有部分来过祖国观光。他们中间现在我记得姓名的只有周碧初、郭应麟、李曼峰、叶泰华。后两人是这次我才见着的。郭应麟说他已多年不画,现在他在印尼经商(开饮食店),他说在巴黎学画时,曾在博物馆临摹过几幅名画,有三张,想赠给中央美术学院,下次有便托人带来。他这个愿望是实现了,记得是在1959(?),有由印尼来的便人,是谁现在记不起了,带来了郭应麟的(三张)临摹,已转捐赠给中央美术学院的陈列馆。[9]由此可知,1956年6月,郭应麟随印度尼西亚华侨美工团回到国内,于10月在北京举办了美工团作品展览会。在京期间,他见到了在巴黎高美留学时的同学、时任中央美院副院长的吴作人。郭应麟告诉吴先生他在巴黎留学时在博物馆临摹的三张世界名画,希望能捐赠给中央美术学院,吴作人当即表示同意。大概是在1959年,郭应麟托人将这3张幅作品带回国内交给了吴作人,吴随即将画作转给了当时的中央美术学院陈列馆,成为该馆的正式藏品。至此寻找了半个多世纪的郭应麟画作有了最终的着落,捐赠的时间和过程也有了圆满的答案。

纵观郭应麟的一生,具有一般艺术家不一样的地方。他为了生计主动放弃了绘画,经商多年。从一个职业画家和美术教师变成一个商人,最后把绘画当做一种爱好。他一生活动主要包括四个阶段:留学法国(1928年-1933年);在厦门美专和南洋美专从事美术教学(1933年-1941年);保护陈嘉庚(1942年-1945年);参加印尼华侨美术活动(1950年-1961年)。

 

1、留学法国(1928年-1933年)

1928年,郭应麟受侨商林珠光资助去法国留学。(图5/6)按照法方提供的资料显示,郭应麟是1930年2月11日入校学习,1932年7月9日离开学校。郭应麟考入法国巴黎高美时填报的出生日期为1908年12月10日(农历是11月27日),而他家属提供的出生日期是1898年9月27日。据梁锡鸿在《巴黎的美术学校•讲座•研究所•模特儿》文中介绍“巴黎高等美术学校规定绘画、雕刻专业学生的入学年龄应该在23-25岁之间,毕业年限在26-28岁之间。”[10]根据上文中提及的规定,如果郭应麟的实际出生是1898年,他时年32岁,超过了录取年龄的上限,是不能被录取的。而如果以1908年作为出生年来报考,按照中国虚一岁的传统,1930年郭应麟是23岁,正好符合学校的要求。由此我们推测,郭应麟当年报考巴黎高美时,为了满足录取年龄的限制,在报名时修改了自己的年龄。同样的情况,在中国学生中是很普遍的现象。但是令人奇怪的是,中国学生修改年龄,通常只是把出生年推迟若干年,而出生日期不会改动。但是郭应麟不仅出生年往后调了10年,出生日期也与家属提供的材料不相符,不知是何原因,还需要进一步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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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留法时期的郭应麟,林明杰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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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郭应麟,林明杰提供

根据谢投八先生的记述,1929年初,郭应麟被巴黎高美的“雕像写生班”录取,白天在学校练习木炭画,晚上又进入另一家市立美术夜学学习木炭画。1930年4月,郭应麟参加了巴黎高美一年一度的正式生考试,但是没有被录取。这种考试每年只录取成绩最好的十五名,第十六名至六十名作为预备生(预备期一年),一年后自动取消。落选后,郭应麟又刻苦练习了一年,1931年继续报考正式生,终被录取,成为巴黎高美油画专业学生。同年6月,他参加学校组织的炭笔画比赛,“名列第五得一奖状,中国学生在该校之得有奖状者,以郭君为第一人”[11],这是中国学生第一次在巴黎高美的学校绘画比赛中获奖。郭应麟在巴黎高美求学非常用功,“基本功掌握得极其扎实。所作人物画,造型严谨,设色明朗;间作风景画,色光夺目。得者宝之”[12]。常书鸿也曾说过“郭君(郭应麟)为同学中成绩最好的一个人”[13]。1932年《商报画刊》第10卷刊载郭应麟油画《静物》、炭画《雕像》、油画《花卉》、油画《风景》、油画《人体》等多幅画作(图7)。1933年8月31日出版的《艺风》杂志第一卷第八期也刊登有郭应麟的《静物》和《巴黎鲁佛博物馆写生》两幅油画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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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商报画刊》1932年第10卷第23期

三年中他“节衣缩食、生活清苦,而精力极其充沛”[14],基本是靠半工半读完成了学业。尽管生活艰难,他仍经常出入卢浮宫,特别热衷于临摹世界油画名作,“有大幅油彩画多幅,乃系其在法临摹法美术馆所陈列之作品,如《琴课》《圣母图》《拾穗》《牧羊》《早晨》等,均为享有盛誉之作品”[15]。至于其临摹的艺术水平,黄永玉先生说:“集美学校……走廊里挂着大幅他(郭应麟)从巴黎临摹回来的油画,装在金框子里。其中一个老头子在钢琴边教一个漂亮之极的女孩子弹钢琴的画,让人心跳,仿佛她是郭应麟先生的亲生女儿,怕郭先生生气,只好偷偷多看了几眼。”可见其具有很高的临摹能力和写实能力。

郭应麟在留学期间,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就是参与发起成立了著名的“中国留法艺术学会”。“中国留法艺术学会”是1933年4月2日在巴黎常书鸿寓所成立的一个以留法艺术学生为主体的海外华人艺术团体,先后聚集了常书鸿、滑田友、潘玉良、吴冠中、赵无极、吕霞光等112名旅法艺术家,活动一直延续了20年。它是目前已知的活动时间最久、组织最完备、成员最多、影响最大的海外华人艺术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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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南洋商报》1933年2月24日,王聪丛提供

1934年,化名“江鸟”的常书鸿在《本会成立经过》文中写道:记得还是在一九三二的圣诞节假期中,感得异乡的况味怪使人无聊似地,于是由斯百、开渠发起了新年聚餐会的动议。……恰巧在这个时候,同学郭应麟有离法归国的消息。郭君为同学中成绩最好的一个人。加之和蔼可亲的善良态度,使我们留恋了不少好的印象。在这个归去的时际,大家似乎需要一个同情的表示。一方面,我们希望能够在郭君去国之前,见到艺术会的雏形(因为他也是竭力主张的一个),所以就在一月十四号召集艺术同志,在欢送郭君的集会中,公开提出我们最近的企图。当时刘开渠、秦善鋆、郭应麟、郑可等都有极恳挚的讨论。大家以为应该保持我们共同合作的实际,而不需要虚空的名目。[16]由此我们可以知道,郭应麟是主张成立中国留法艺术学生社团的最积极的倡议者之一,而且他参加了学会正式成立之前的预备会,可以说他是中国留法艺术学会的发起者和初创成员之一。郭应麟对于建立留学生团体的迫切愿望,也可从另一篇谈话中看出。1933年2月24日《南洋商报》(图8)刊登了从法国返国途中途径新加坡时,报社记者对郭应麟的采访,他说到“我国之留学法都者,……素乏团结能力,至今尚无一全体学生联合会,仅有局部之联合而已,如美术研究会、文学会、化学学会等,各自为政,其原因盖旅法都之我国学生,派别复什,意见分歧,甚至或有公共会议,在会场中常闹出种种笑柄,贻笑友邦,远不及里昂留学生界之团结也”[17]。所以成立中国留法学生组织是郭应麟非常迫切的渴望。

 

2、美术教学(1933-1941)

郭应麟1921年从南京国立暨南学校师范科毕业后前往菲律宾马尼拉中西学校任教,但是否教授美术课程不得而知。因此,我们考察郭应麟的美术教育工作,主要是从1933年受聘集美学校至1941年底南洋美专停办。受资料的限制,考察的重点放在1933-1937年郭应麟在集美学校和厦门美术专门学校两所学校任教的情况。

1933年1月,在法国完成油画学业的郭应麟启程回国。同年3月18日,郭应麟即被聘为“厦门集美学校及美术馆主任”[18]。(图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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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 郭应麟,约1933年回国后拍摄,林明杰提供

1918年3月,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创办集美中学,后改校名为“福建省私立集美学校”,包括师范、中学、小学等各部。集美学校在创办初期就非常重视艺术教育,在各部开设美术和音乐课,建造了美术馆、音乐馆等。1933年,师范部增设艺术专修科,分设美术系和音乐系。郭应麟在集美学校“主持师范艺术科科务多年,培养不少艺术师资”[19],使集美成为培养艺术人才的摇篮,这里面就包括了著名画家黄永玉。当年黄永玉在集美学校就读于初中班第四十九组。黄永玉多次在文章中谈到对老师郭应麟的印象:集美学校我第一个美术老师是郭应麟,他是真正正式的法国巴黎美术学院毕业(有的人不是),油画人物和风景都行。我敬畏他是因为我不懂油画,他提到的一些外国画家我大部分不认识。[20]

郭应麟在集美学校任教的同时兼任厦门美术专门学校西洋画教职。1923年,著名画家黄燧弼与同样自菲律宾留学回国的杨庚堂创办“厦门美术学校”,当年9月1日正式开学,黄燧弼任校长。1929年,“厦门绘画学院”创办人王逸云与黄燧弼商议两校合并为“私立厦门美术专门学校”,黄燧弼任校长,王逸云任教务主任。1930年,学校改名为“厦门美术专门学校”(以下简称厦门美专)。厦门美专在福建高校中首次开设了四年制的西画专业,对福建近代西画的传播影响较大,厦门美专也因此成为当时福建西画艺术教育的中心。[21]

1933年,刚从法国归来的郭应麟被厦门美专聘为西画教授,其后还担任过一段时间的西画系主任,教授木炭画、西画和法文课程,“当时郭家住鼓浪屿,周末回鼓,兼任厦门美专半日素描课,教学严格,为学生敬重”[22]。在此期间,郭应麟还在厦门举办了首次个人油画展。[23](图10)目前,关于郭应麟绘画教育思想未见文字,但从他留存的画作以及相关人记述来看,他非常崇尚写实主义,从收藏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的三幅临摹作品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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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 郭应麟,《集美学校图书馆主任黄村生君画像》,发表于《艺风》1935年第3卷第2期

郭应麟在厦门美专任教时的学生,后来旅居台湾的画家庄索也证实郭应麟秉持“写实主义”。庄索在《厦门美专的追忆》中写道:“历届厦门美专的教授,都持折衷的写实主义,平衡了古典的稳重画风和现代的自由技巧,尤其是郭应麟、谢投八二位,更是‘择善固执’地默默耕耘,不求闻达,故国内画界,除其留法同学外,知之者鲜少”。庄先生写到此,觉得还不能让读者形象地了解郭应麟的写实能力,他甚至假设“如集全国写实的有志者一同于电视台上,作素描或油画的才艺竞赛,( 李铁夫缺席) 由在下糟老头来评审,则徐悲鸿得三粒灯,张充仁得四粒灯,郭应麟和谢投八各得五粒灯。”[24]由此可见,老师郭应麟的写实能力给学生庄索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徐悲鸿曾说“年来中国教育,渐上轨道,而归国之艺术家与新进之画家,颇有卓绝人才。……居福建者,有郭君谢君”[25],“郭君谢君”即郭应麟和谢投八两位福建画家,并称赞到他们是中国艺术界的“卓绝人才”。

客观来说,郭应麟作为美术教育家与周碧初、谢投八等,都是厦门以及福建现代西画教育和实践的先驱者,对福建写实性油画创作风格倾向的形成有很大的影响,对福建和中国近代美术教育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集美学校内迁安溪县城。为躲避战乱,郭应麟携全家到南洋避难。

1935年,原厦门美专校长黄燧弼(1937年逝世)到达新加坡,希望在当地创立一所美术学校。1937年林学大[26]抵达新加坡,在陈厥祥(陈嘉庚之子)以及校友会的推动下,“南洋美术专科学校”(简称南洋美专)成立,揭开了南洋本土美术教育的序幕。1938年2月10日,南洋美专在新加坡开始上课,郭应麟出任该校美术教员。当时新加坡《星洲日报》与《南洋日报》分别刊文“此间美术界人士为推广美感教育,培植美术人才起见,特为设立‘南洋美术专科学校’,校址设于芽笼一六七号,教员为林学大(校长),邱应葵、郭应麟、钟鸣世、谢投八、高沛泽、林俊德等,诸氏皆曾服务国内美术界或任专校教授的教学经验。顷悉该校筹备以还,业经就绪,并订本月10日开始上课⋯⋯”。[27]1941年底,日军占领马来半岛,准备入侵新加坡,南洋美专被迫停办。

谢投八曾说:“南洋美专是厦门美专在海外的延续”。[28]南洋美专的创办被视为是20世纪初中国现代美术教育体系向东南亚华人区域延伸的典型范例,郭应麟无疑是中国现代美术教育对东南亚传播和影响的重要人物之一。

 

3、保护陈嘉庚

陈嘉庚(1874-1961),著名爱国华侨领袖、企业家、教育家、慈善家、社会活动家,今福建厦门集美区人。建国后,曾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席等职,被毛泽东誉为“华侨旗帜、民族光辉”。

郭应麟与夫人林翠锦都曾就读于陈嘉庚创办的集美学校。1933年,刚从法国回到厦门,郭应麟即被集美学校聘为美术教师和美术馆主任。第二年,郭应麟与出生鼓浪屿的林翠锦结为伉俪(图11)。林翠锦,1904年12月15日(农历十一月初九)在菲律宾依琅出生,年少时回到鼓浪屿岛接受启蒙教育,后就读于集美师范学校,曾在上海南洋等地工作。特别是,林翠锦的三位表姐分别嫁给了陈嘉庚的三个儿子,因此郭应麟、林翠锦夫妇与陈嘉庚就有了姻亲、校主和同乡三层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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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郭应麟(左二)林翠锦(右二)在厦门中山公园厦门美术专科学校大门前的结婚照,林明杰提供

1941年底,新加坡局势危急,南洋美专停办。郭应麟全家先是到了印度尼西亚的泗水避难,在一所华侨小学教书,后又与友人开办了一家礼品店。1942年1月底,日军占领了马来西亚全境,在友人的一再劝说下,担任新加坡华侨抗敌动员总会主席的陈嘉庚到印尼暂避,计划从印尼转道他国。但是,时局发展太快,陈嘉庚已经无法转道他国,被困印尼,成为日军的首要搜捕对象。危机时刻,郭应麟林翠锦夫妇和其他几位华侨挺身而出,承担了保护校主的使命。郭林夫妇主动放弃礼品店,先到中爪哇的梭罗(Solo)租屋暂住,以后又迁居到东爪哇的玛琅(Malang)。《陈嘉庚回忆录》中有多处记载,“五月十五日上午,郭君应麟、廖君天赐来胶园,余甚欣慰。下午……即同郭廖二君来芝安术,待晚饭后搭透车来泗水”,“乃与黄郭二君商妥,就此租屋匿君。即日租一半洋式平屋,房间颇多,其他亦均适用,月租四十盾。并请郭君往泗水搬眷同往。郭君夫人林翠锦,亦校友,有干才。……自七月起,……乃决移匿玛琅”。[29]陈嘉庚先生在玛琅避难期间,化名“李文雪”。郭应麟提前将“李文雪”名字,登入他夫妇俩曾在泗水开办的丽都礼品公司户口簿内。这样,“李文雪”就成了战前迁入爪哇,在泗水住过五年的居民,并取得了身份证。这个“李文雪”与日军追捕的陈嘉庚就是毫无关联的两个人。在郭应麟夫妇以及李荣坤、黄丹季等人的保护下,陈嘉庚得以一次次摆脱日本军警的追捕,安然无恙。

到抗战胜利的三年间,郭应麟靠土产生意提供家庭生活费用,后又在玛琅开设牙刷工厂,完全放弃作画。

1945年8月,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9月底,郭应麟、黄丹季陪同陈嘉庚,离开玛琅,乘坐火车赴印尼首都雅加达。陈嘉庚在离开玛琅前,将亲自誊写、装订的《南侨回忆录》共十本,交给郭应麟、林翠锦夫妇保存。为防不测,郭应麟夫妇把手稿装进一个大玻璃瓶中封好,深埋在自家后花园的树下。上世纪80年代,林翠锦委托子女分两次将十本手稿捐献给国家,《南侨回忆录》手稿现藏于陈嘉庚纪念馆,成为该馆的镇馆之宝。[30]

 

4、参加印尼华侨美术活动

五十年代后,郭应麟的生活条件逐渐好转,加之留法同学周碧初的到来,让他和李曼峰等印尼华侨画家有了联系,才又拿起画笔,开始油画创作。他和周碧初、李曼峰等先后到峇厘及其他风景区写生,并参加了“印华美术协会”。

周碧初与郭应麟相识于巴黎,此后一直保持联系。1949年底,周碧初在香港、台湾举办个人画展后,赴印度尼西亚定居雅加达,直到1959年秋回到国内。周碧初在印尼侨居十年,得到包括郭应麟宗叔郭美丞在内的很多华侨的无私资助,这也是他形成艺术风格的关键时期。周碧初在印尼时也曾去郭家小住一段时间,两人在一起画画聊天,非常惬意。

1955年3月20日,在印尼的中国画家发起成立了“印华美术协会”,希望团结在印尼各地的华侨艺术家,不断提高印尼华侨的艺术水平。李曼峰当选为第一届主席,郭应麟、周碧初、曹达立都是会员。(图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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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 印华美术协会会员名单,新加坡国家美术馆提供

1956年1月7日-14日,印华美术协会第一届美展在椰城南洋大旅馆迎宾馆举行(图13),包括李曼峰、凌南隆、庄占辉等印尼华人美术界的48位画家的242件作品参展,但是郭应麟没有作品参展。据郭应麟后人回忆,当时郭应麟得了中风一直在医院治疗,这可能是他没有作品参展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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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 1956年印华美术协会第一届美术展览特刊封面,新加坡国家美术馆提供

奇怪的是,1957年9月29日-10月5日,印华美术协会第二届展览会又在椰城南洋大旅馆迎宾馆举办,郭应麟依然没有作品参展,目前还无法知道是什么原因。

郭应麟中风后治疗一段时间,病情好转。1956年6月,他和李曼峰、叶泰华、张乙鸥、凌南隆、温悲鸥、庄占辉、黎曼雄等十位画家组织了“印华美工团”来祖国访问,郭应麟任代表团副团长。同年10月,代表团一行在北京北海公园道宁斋展举办了印度尼西亚华侨美工团作品展览会,共展出十名团员的140余件作品,郭应麟有三幅油画作品参展,分别是《鸡蛋》(图14)、《巴黎罗佛尔美术馆维纳斯陈列室》(图15)、《花》(图16)[31]。这次展览也是建国后海外华侨美术团体第一次回国举行的展览会。《美术》杂志报道如下:

印度尼西亚华侨美工团作品展览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 在北海公园道宁斋展出,展品共一百四十余件。作者有李曼峰、叶泰华、张乙鸥、周月芬、凌南隆、庄占辉、温悲鸥、郭应麟、黎曼雄、韩日光等十位美术家,他们都是“印华美术协会”的会员。这些美术家具有多方面的艺成修养和才能,不同的画家,甚至是同一画家的风格,也是鲜明而多样的。他们的作品,无论是描绘印度尼西亚的风土习俗或是描绘祖国的名胜、建筑等,都很动人。华侨美术团体回国举行展览会还是首次,这种活动对于华侨美术家与国内美术家相互之间的 学习和友谊的增进,是极其有益的。[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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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4 郭应麟,《鸡蛋》,30×39cm,油画,1956年,刊登在《印度尼西亚华侨美工团作品选集》(人民美术出版社,195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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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5 郭应麟,《巴黎罗佛尔美术馆维纳斯陈列室》,78×62.5cm,油画,留法时期作,刊登在《印度尼西亚华侨美工团作品选集》(人民美术出版社,195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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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6 郭应麟,《花》,44.5×36cm,油画,留法时期作,刊登在《印度尼西亚华侨美工团作品选集》(人民美术出版社,1958年版)

郭应麟在北京见到了很多老朋友,包括留法时的同学吴作人、集美学校学生黄永玉等。展览后,代表团其他成员都去游览祖国各地名胜,郭应麟留在天津一个留法同学家里休养,继续治疗中风后遗症。不久后,他回到厦门鼓浪屿岛,住在虎头山2号二楼。这是一栋依山面海的别墅,周围非常安静,他每天在阳台支起画架画画,现存的一幅画作(图17)就是别墅对面的鼓浪屿伏鼎石(现郑成功雕像的大石),有时也回祖屋看望老岳母(图18)。第二年初回到印尼,直到1961年突发心肌梗塞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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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7 郭应麟,《虎头山》,油画,1956年,林明杰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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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8 郭应麟1956年12月在厦门鼓浪屿岛虎头山与家人合影,中排左二为郭应麟,林明杰提供

面对这些颠沛流离近一个世纪的作品,我们不禁感叹,寻找美术史上的“失踪者”,最重要的是要找到作品,从唐蕴玉、蔡谦吉到郭应麟莫不如此。蔡谦吉1955年在台湾逝世,包括台湾研究者也对他知之甚少。直到2002年其位于漳州的蔡家老宅中保存的一批画作和文献流入收购废品的小贩之手,后经当地藏家的悉心搜集整理得以部分保存,蔡谦吉的面貌才逐渐呈现在世人眼前。尽管对郭应麟的研究从2010年已经开始,但是如果不是2018年中央美院的三件藏品重见天日,对他的研究也只能停留在不多的文献上,很难让艺术家通过作品展现在公众面前。

目前对于郭应麟的研究仅仅是开始,他在厦门美专和南洋美专的教育实践和美术创作需要进一步研究,他在印尼美术活动的事实需要搞清楚,他对当地美术的影响也需要从印尼现代美术发展的角度来更多关照,这些对于研究福建美术史、东南亚华人艺术史以及福建和南洋地区的美术互动都将有积极的意义。

作者简介:

董松,安徽博物院研究馆员,安徽省宣传文化领域首批拔尖人才,2013年入选美国国务院“国际访问者领袖计划”(IVLP)赴美访学。研究领域涉及民国美术史、博物馆学、文化遗产保护,近年主要从事中国留法艺术家研究。

原文发表于《美术馆》2020年第2期

注释:

[1] 陈墙仁、林锦伙:《正直的画家辛勤的园丁——访福师大美术教授谢投八校友》,厦门市集美中学校友会编《桃李争艳》(第2辑)。

[2] 谢投八:《画家郭应麟小史》,《商报画刊》1932年第10卷第23期。

[3] 顾拯来,上世纪20年代毕业于中国体操学校,曾任江苏童子军总教练。

[4] 《游泳三十华里之顾拯来君郭应麟君》,《申报》1922年10月13日,第14页。

[5] 原件为福建漳州藏家林南中先生收藏。

[6] 颜文初(1882-1942),福建晋江人,著名华侨教育家。先后担任菲律宾《公理报》报社编辑、主笔,“小吕宋华侨中西学校”校长。同时撰写大量文稿介绍菲律宾华侨的教育情况。抗战爆发后,他率领师生积极开展抗日救亡工作。

[7] 林珠光(1901-1975),又名林聚根,祖籍福建厦门禾山镇,1901年生于菲律宾。其父林云梯,早年因家境贫寒,13岁便赴菲谋生,后来自营胜泰布庄,曾有“棉布大王”之称。林珠光长期担任厦门双十中学董事长,同时又是菲华体育活动的积极倡导者和热心组织者。

[8] 原文如此,吴作人写材料时无法确定华侨画家组织的准确名称,就在后面都加了(?),后面两处时间后的(?)亦如此。

[9] 吴作人1968年6月材料,家属提供。

[10] 梁锡鸿:《巴黎的美术学校·讲座·研究所·模特儿》,《美术杂志》1937年第一卷第三期。

[11] 谢投八:《画家郭应麟小史》,《商报画刊》1932年第10卷第23期。

[12] 谢投八:《郭应麟事略》,转引自政协厦门市集美区委员会编:《陈嘉庚的亲属、族亲及事业襄助者》(资料选编),2002年,第388页。原文载《集美校友》1981年第4-5期。

[13] 江鸟:《本会成立经过》,《艺风》1934年第2卷第8期(中国留法艺术学会专号),第85-86页。

[14] 同注释1.

[15] 《华侨画家郭应麟返国经星  携有作品多件以饱侨界眼福》,《南洋商报》1933年2月24日第6版。

[16] 江鸟:《本会成立经过》,《艺风》1934年第2卷第8期(中国留法艺术学会专号),第85-86页。

[17] 《华侨画家郭应麟返国经星  携有作品多件以饱侨界眼福》,《南洋商报》1933年2月24日第6版。

[18] 《艺风》1933年第1卷第8期,第6页。

[19] 谢投八:《郭应麟事略》,转引自政协厦门市集美区委员会编:《陈嘉庚的亲属、族亲及事业襄助者》(资料选编),2002年,第388页。原文载《集美校友》1981年第4-5期。

[20] 黄永玉:《在集美的日子》,《中国校园文学》2004年6月,第41页。

[21] 陈晓萍:《美育先锋——厦门美术专门学校述略》,《美术》2012年第10期,第90-93页。

[22] 谢投八:《郭应麟事略》,转引自政协厦门市集美区委员会编:《陈嘉庚的亲属、族亲及事业襄助者》(资料选编),2002年,第388页。原文载《集美校友》1981年第4-5期。

[23] 厦门市志编撰委员会:《厦门市志》,北京方志出版社,2004年,第3015页。

[24] 索翁:《厦门美专的追忆》,《艺术家》1969 年第59期。庄索(1914-1997),原名五洲、笔名索翁,台湾高雄市人,著名画家。1932 年毕业于厦门美专,新四军“N4A”臂章的设计者,1947年回到台湾。

[25] 徐悲鸿:《自传之一章(续)》,《宇宙风》1938年第72期,第299页。

[26] 林学大(1893-1963),字伟甫,福建厦门人,新加坡南洋美术专科学校创办人。1916年毕业于福州省立高级师范艺术教育系,1915-1917年在福建省立第十三中学任教。

[27] 钟瑜:《南洋美术之父——林学大在马华美术史上的定位》,《美术研究》2012年第2期,第78页。

[28] 同上。

[29] 陈嘉庚:《陈嘉庚回忆录》,山西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471-472页。

[30] 参阅林翠锦:《我陪校主避难玛琅的一些回忆》,《回忆陈嘉庚》,文史出版社,1984年,第103-104页。

[31] 鲁少飞、张贻来编:《印度尼西亚华侨美工团作品选集》,人民美术出版社,1958年,第77-79页。

[32] 《北京美术展览简述》,《美术》1956年11期,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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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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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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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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