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实验项目空间 | “交·响樂——声音艺术展”展区介绍

因校园疫情防控要求

线下展览暂停对外开放

校内师生可正常参与

活动期间将通过线上直播

公众号推送等形式

与大家分享交流

敬请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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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览前言 

在当今,随着科技的发展与观念的更迭,各种类型的音乐正在被赋予更多全新的概念。借由对声音的不同认知,越来越多的艺术家通过多元的技术在与之互动中拓展出自己的维度。基于“响”本身所具有“主动,向外发出声音”的特性,“交响乐”本质为多声部、多层次的结构,展览将交响乐抽离于单一领域的概念维度并重新解读,表述为交织的、主动表达思考的乐音——以整体展览空间的装置、影像、现场表演等视听效果呈现一场具有现代先锋意味的实验——基于创作装置的、空间互动的且具有思考表述的音乐。

依托于中央美术学院与中央音乐学院的双校资源,本次“交·响樂——声音艺术展”是“2022青年实验项目空间”首个实践的展览。展览聚焦在声音本体及其延展方式中,结合传统古典音乐领域中的“交响乐”概念,展现声音与音乐通过不同的感知方式、在不同的技术手段转化为新的媒介的过程;并根据内部设计空间、展品相关的整体理念,以交响乐演出中的乐章为创意设想划分展览空间(其中包括一个线上虚拟策展实验空间)。展出作品涵盖实验先锋音乐、人工智能交互体验影像、声音艺术装置等要素,尝试为参展者呈现更多关于传统概念“交响乐”的可能性,并展现各行业对于“音乐”与“声音”的理解与实际应用。同时,在持续数天的展期中,展览还将以跨界音乐会、青年对话论坛等主题活动给予观众多元且深刻的艺术体验,将“声音”“音乐”的概念与实际生活美学以联系。

展区分布图


展厅正面图


各章节阐释及展区现场图

I  Fantasia: Molto Rubato  sfz 

第一乐章:幻想曲

非常自由的篇章  

显现的,不可忽视的声音

在音乐术语的表达中,“Fantasia”意为幻想曲,是一种以自由结构为特点的音乐体裁,来源于即兴创作,通常具有浪漫奔放的特征,其音乐主题的发展方式灵活多变。自然之中蕴含的声音,通过我们从现实主义角度出发的浪漫纪实而被具象化的呈现。嵇康所著《声无哀乐论》中写道:“音声有自然之和”,在其具有昭示性的自由组合中,从亘古遥远时空传导至今的、无论如何无法忽视的、看不见却也因某个节点而振聋发聩的乐声,来自于我们永远息息相关的山河湖海。于是我们被启发、我们看见、我们记录、我们创造、我们聆听、我们回望……在此语境的循环往复中,一场以天地为初始之音的交响乐于意识边界的无声处,开启其令人心凝的自由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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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vement Ⅰ 幻想曲 Fantasia | 文子洋 作曲

第一展区现场图


II:Lieder ohne Worte-Andante Cantabile  ppp

第二乐章:无词歌

如歌的行板  安静的音量

无词歌(Lieder ohne Worte)的名称,由德国作曲家F·门德尔松所创用。这是一种宛如歌曲的抒情钢琴小曲,其中包含一个歌曲性质的旋律和相应的伴奏部分。在一封信中,门德尔松曾这样解释他的创作:“虽然写作某几首无词歌时,在我心中有明确的词句,但我还是不想把它告诉任何人……只有无词歌本身可以对于每个人说出同样的话,唤起同样的感觉。”本乐章与前乐章构成听觉上的对比与形式上的对倒,承续约翰·凯奇(John Cage)《4分33秒》的创作理念;区别于以声构乐的创作方法,结合本空间发生的全要素,以参观者的所处空间的自由行为作乐章发展的动机条件,于声音、地点发生关联的空间中,感受留白处理带来的、与静默相关的音乐联觉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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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vement Ⅱ 无词歌 Lieder ohne Worte | 文子洋 作曲

第二展区现场图


III:Fugue-Chorus con Anima  mf

第三乐章:赋格

富有灵魂的对话  立体的表达

赋格曲(fugue)是一种复调音乐体裁。赋格曲有其规范的作曲写法与严密的曲式结构,具有多声部、高度复杂的对位结构。在赋格曲中,不同声部间的交流,冲突与互相解谜的戏剧张力形成了音乐前进的内在动因。在本乐章,作品间形成互文的展现过程不乏具有深意的对话与形式语言重构。我们试图在作品呈现形式的互相比对中赋予其表达的自主性,形成一种具有立体,灵魂属性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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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vement Ⅲ 赋格 Fugue | 文子洋 作曲

第三展区现场图


IV: Finale-Allegro con Forza   ff 

第四乐章:终曲

稳重而有力的快板 充满渴望的意愿诉说

穿越时空与自然、无声与有声的聆听与畅想,最末乐章虽为终曲,但并不是结束。本乐章将以敞开式而非封闭的艺术理解,解构后现代语境艺术创作中更具有先锋实验性的突破尝试。以面向未来的形式,展现出一种坚定前行的新兴生命力。这是可探索的未知、即触的明天,生机勃勃的路程徐徐铺开,我们试图用视觉艺术与听觉感受组合语汇的多元呈示,在终章表现出关于边界探索的、不断前进的、更新的、带有希望的探索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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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vement IV 终曲 Finale | 文子洋 作曲

第四展区现场图(线上虚拟空间)


请使用电脑端浏览器打开网址

进入第四展区

https://vlam.cafa.edu.cn/ftp/artmuseumsimulation/index.html?mode=1&proj_id=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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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厅外部

本次展览期间还将在线上与线下组织开展音乐会、青年对谈等多种形式的主题活动,让我们共同期待不同艺术领域的思想与灵感在此碰撞出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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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响樂——声音与生活艺术展

策展人:康俐

策展团队:王雅各、文子洋、田之慧、于天一、邓悦

展览协调:易玥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2层C展厅

展览时间:2022年10月14日-11月4日


主办: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中央美术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联合主办: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

协办: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系

支持团队:TTTB Artist-Run Space、往日皆空工作室、Feel&Hear音乐体验坊


文案统筹:韩月

主视觉设计:车智明 

公共活动视觉设计:郑东隅

音乐会执行组:刘佩璐、赵云天、黄婧格、曹维芝

研讨会执行组:田之慧

指导教师:康俐(中央美术学院)、昌青(中央音乐学院)

钱亿松、韩飞雪、姚越、刘小龙(中央音乐学院参与活动部分指导工作)


参展艺术家(按首字母拼音排序):

车智明、程奥林、郭公望、哈依彤、简昕莹、梁宗耀、吕弘杰、亓梦婕、邱宇、苏永健、汤曼莉莎、TTTB团队、涂宇嘉、王炜杰、王旖雯、温辉、温云迪、文子洋、杨巧禾、于天一、张宸赫、郑洱汗


儿童公共教育活动预约表格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成人公共教育活动预约表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团体公共教育活动申请表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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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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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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