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角°——青年实验项目空间”第四回展览 “虚身棱境”如期开幕

9月1日,首期“广角°——青年实验项目空间”的第四回展览“虚身棱境”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二层C展厅开幕。本次展览展出八位艺术家(耿雪、陈昭辰、陈旭、甘浩宇、李尚儒、石若宜、时子媛、杨艺)的十二件新近作品,从古老的摄影术作品到新技术的机械交互装置,从原始的陶土到对人工智能与人类生活的幽默想象。展览希望探讨这样一个话题:“在技术和媒介环境加速迭代的境遇下,技术媒介如何影响身体与观察的互动机制,以及自我、身体与外部世界的知觉反馈。”

“广角°”筹备组成员美术馆直属党支部书记韩文超,教师工作部部长兼人事处处长傅怡静,美术馆副馆长王春辰、高高,教师工作部副部长兼人事处副处长郁飞、扈学婷,教师工作部副部长李彦君;学院教师雕塑系副主任胡泉纯,雕塑系姜杰、柳青,造型学科基础部副主任卢征远,人文学院张晨等;展览的策展人和艺术家代表等出席了开幕式。王春辰担任开幕式主持人。


美术馆直属党支部书记韩文超致辞

美术馆直属党支部书记韩文超在致辞中感谢艺术家和青年教师对“广角°——青年实验项目空间”的积极响应,并给这个项目带来了活跃度和丰富度。美术馆作为学校的学术窗口,一直致力于为青年教师及学生提供在教学、科研及艺术探索领域的发展平台。即使空间有限,但却承载了很多期待。“虚身棱境”是项目启动以来的第四个展览,耿雪老师的团队从独特的艺术视角出发,以丰富的想象力,给大家带来了一个新的艺术认知。

教师工作部部长兼人事处处长傅怡静致辞

教师工作部部长兼人事处处长傅怡静表示,耿雪老师是美院青年教师的代表性人物,既是一位教师,又是一位策展人,还是一位参展艺术家。正如耿雪在前言中提到的,“展览对于艺术教育、对于人才培养的思考”意义重大。她认为,本次展览的题目“虚身棱境”的“境”字有两层含义:一是 “镜”,指从传统艺术到新技术层面的镜像折射;二是“境”,指在技术和媒介环境加速迭代下人的境遇。


雕塑系副主任胡泉纯致辞

雕塑系副主任胡泉纯在致辞中祝贺展览顺利开幕,并表示这个项目开启了新学期浓浓的学术氛围,意义非凡。

策展团队代表耿雪致辞

策展团队代表耿雪谈到了第一次作为策展人的心路历程,她希望可以给予年轻艺术家更多的展示机会。本次展览的作品很朴实,虽然跟科技有关,但它的实验性在于没有局限在视觉表象,而是深度思考如何表达科技与人的境遇。


联合策展人肖怀德致辞

联合策展人肖怀德谈到,今天很多当代艺术和文化都在讨论艺术和技术这层关系,而本次展览正是从这几个具体的角度来探讨背后的深意:一是艺术怎么回应技术?;二是艺术如何保持它的一种独立性;三是艺术如何表达在技术快速迭代的状态下,人们的身体及情感的这种“不适感”和“精神困境”。同时展览也提出了两个值得探讨的问题:第一,具身和虚身的关系。具身是身体与世界之间的直接交互关系,虚身是身体与世界之间因技术座架或屏幕中介而生成的一种新的关系,身体性境遇的改变会改变人的思维,认知和情感表达方式。虚身处境隐藏着某种身体的自噬。第二,自我与世界的关系。自我认知与认知世界之间有一个相互建构的关系。世界是自我认知的意义显现。技术改变了人与环境的互动关系,改变了世界之为世界,也在影响自我的认知,意义,价值与理解。仔细观看展览,会有一种“自我的眩晕感”,这是艺术家们通过作品放大了技术造成的这种自我眩晕感,我们平时没有这么强烈的感受,我们以为我们控制着自己,其实我们的身体和思维已经深陷一种技术控制论体系之中。

艺术家代表陈旭致辞

艺术家代表陈旭认为,这些作品大都从各个角度切入了技术迭代和身体经验之间的关系。在技术爆炸的时代,知识、技术永远在产生的过程之中,人的知觉在不断被种种更新的技术削弱成一个接收终端,在钝化的过程中可能会失去某种更具身、更直接的能力,本次展览的作品大体上都有直面这种缺陷的倾向。对于展览来说,它并不是指向新事物,而是更多指向于新事物是如何发生的,以及新事物发生之后所被遮蔽掉的某些东西。从这一点上看,有的作品试图在掀开技术遮蔽的背面;有的作品试图在避开谈技术,直面一种身体经验的本能;有的作品是在两者之间寻找一种令人信服的链接。参展艺术家的一点努力也许仅仅是一种提示、一种闪光,但是都试图在这种混沌的关系中寻找一个出口。


美术馆副馆长王春辰担任开幕式主持人


嘉宾合影

导览现场

开幕式结束后,策展人及艺术家对作品进行导览,分享创作过程。

本次展览将持续至9月21日。

展览现场


部分参展作品


陈旭/作为一种强度结构的理由/瓦楞纸、灯箱/10cm×6cm×200cm/2023


李尚儒/证明此处存在一只不可见的兔子/现成品、电子元器件/58.5cm×37.5cm×40cm/2020


耿雪/索拉里斯星/综合材料装置,包括丙烯、画布、金属、画框、亚麻布、树脂内昆虫标本、屏幕、LED 灯、交互系统、影像、灯光等/160cm×160cm×87cm/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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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身棱境

展览时间:2023年9月1日—9月21日

开幕时间:2023年9月1日14:00


主办单位: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中央美术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支持单位:见地沙龙 


策展人:耿雪、肖怀德

策展顾问:夏彦国

执行策展人:王沛

策展助理:刘祥琪、李尚儒

参展艺术家:耿雪、陈昭辰、陈旭、甘浩宇、李尚儒、石若宜、时子媛、杨艺

展览协调:胡晓岚、王若冰、马亮

设计总监:纪玉洁

视觉设计:王沛

公共教育:任蕊、姚轶群、梁雯、王军

翻译:石若宜、韩静

特别鸣谢:李丹、惠瑞、韩静


儿童公共教育活动预约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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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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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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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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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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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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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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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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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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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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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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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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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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