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友仁 | 作为方法的比较:全球南部的非殖民化艺术史、批判性恢复与代表性问题 |2025CAFAM学术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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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国家美术馆策展、研究与展览总监辛友仁


日前,在”文化引擎——中央美术学院国际美术馆高峰论坛“中,新加坡国家美术馆策展、研究与展览总监辛友仁以“作为方法的比较:全球南部的非殖民化艺术史、批判性恢复与代表性问题”为题,探讨了在文化多元共生的时代,如何建立更为平等、包容的艺术叙事以及多元现代性的艺术价值判断标准。未来,这种以批判性思维和比较视野为基础的策展方法论,或将成为美术馆应对文化复杂性的重要路径。

1.

反思性

博物馆的

理念构建


新加坡国家美术馆作为2015年成立的年轻机构,以其独特的文化定位和策展理念,为全球美术馆提供了非西方视角的重要参考。该馆将前市政厅和最高法院两座历史建筑改造为艺术空间,这一物理载体本身就象征着权力场域向公共文化空间的转化。美术馆以"反思性博物馆"和"人的博物馆"为核心理念,致力于构建新加坡与东南亚、东南亚与世界的艺术对话网络。这种定位超越了传统美术馆的展示功能,将自身塑造为文化认同建构与知识生产的活跃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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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批判性恢复

性别平等

和去殖民化

的艺术史

重构


美术馆的核心策展方法"批判性恢复",是对东南亚艺术史的系统性重审。通过对8500件馆藏的性别分析发现,男性艺术家作品占比高达80%,女性艺术家仅占10%,这一数据揭示了艺术史书写中的结构性不平等。美术馆通过持续性的藏品研究和展览策划,试图解构殖民时期形成的父权叙事,如重新审视19世纪英国殖民艺术家创作的植物图谱——这些作品表面是科学记录,实则是殖民权力对自然与文化进行规训的视觉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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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是谁"等常设展中,美术馆不断挑战既有的历史叙事框架。对旅游海报等殖民视觉材料的批判性展示,揭露了东方主义视角如何塑造东南亚的刻板形象。这种恢复不仅是历史修正,更是一种文化主权的主张,通过艺术档案的重新解读,建立本土的阐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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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比较方法论

全球南方的

艺术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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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带:东南亚与拉美艺术比较展"(2024)体现了美术馆创新的策展方法。该展览打破西方中心主义对"热带"的单一想象,通过巴西建筑师奥斯卡·尼迈耶的作品与东南亚艺术的并置,构建南南对话的知识框架。这种比较不是简单的形式对照,而是对地理概念的文化解码——将"热带"从西方视角下的异域奇观,还原为多元现代性的发生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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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特别关注高更作品的重新语境化,将其置于太平洋艺术家的创作脉络中审视,解构了现代主义大师神话。这种策展实践呼应了霍米·巴巴的"第三空间"理论,在文化交叉处创造新的意义可能。通过建立东南亚与拉美艺术家的作品对话,美术馆构建了去中心化的艺术史叙事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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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女性艺术家文献匮乏的困境,美术馆发展出独特的档案研究方法。通过挖掘早期艺术学校记录、展览档案和私人收藏,重建被主流叙事遮蔽的女性创作谱系。研究发现,殖民地时期的女性艺术家常被贬为"周末画家",其专业成就遭到系统性忽视。美术馆通过"周日画室"等专题展览,不仅展示作品,更呈现性别化的艺术生产机制。这种研究延伸到跨学科实践领域,关注戏剧、音乐与视觉艺术的交汇点。对多元艺术形式的包容,打破了传统美术馆以架上绘画为中心的收藏体系,体现了更为民主的艺术价值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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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机构实践

与文化政治


美术馆的策展战略具有明确的文化政治指向:首先,通过"全球艺术史中的位置自觉",既参与国际对话又保持文化主体性;其次,采用"灵活重构"的方法,使新加坡艺术史成为持续更新的开放文本;最后,建立广泛的国际伙伴网络,在交流中拓展研究视野。


这种实践面临三重挑战:如何平衡本土关怀与国际视野、如何处理历史遗产与当代诉求、如何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进行深度研究。美术馆通过"多重现代性"框架回应这些挑战,既承认中国水墨、俄罗斯先锋派等多元影响,又强调东南亚自身的现代性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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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威尼斯双年展

的启示

与策展伦理


对威尼斯双年展的案例分析,揭示了代表性政治的复杂性。美术馆提出"深度策展"理念,反对符号化的文化展示,强调策展应超越表面异国情调,触及艺术生产的深层结构。这种伦理思考直指核心问题:美术馆为谁而存在?知识生产为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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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国家美术馆的实践表明,当代美术馆不仅是艺术品的保管者,更是文化话语的生产者。通过批判性恢复和比较方法,它构建了非殖民化的知识体系,为全球南方美术馆提供了范式参考。其经验启示我们:美术馆的革新不仅在于展示形式,更在于认知框架的转换;不仅关乎艺术史的重写,更关乎文化权力的重新分配。这种实践的价值超越了地域限制,对全球美术馆界具有普遍意义:在文化多元共生的时代,如何建立更为平等、包容的艺术叙事?新加坡国家美术馆的探索,为这一命题提供了富有启发性的解题思路。未来,这种以批判性思维和比较视野为基础的策展方法论,或将成为美术馆应对文化复杂性的重要路径。


演讲嘉宾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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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友仁


2024年被任命为新加坡国家美术馆策展、研究与展览总监。此前,他担任的职位是高级策展人和副总监(负责策划与研究)。目前,他在新加坡国立大学担任艺术史辅修课程的讲师。他于 2019 年获得墨尔本大学的博士学位。他的研究聚焦于从有关游散、移民及文化迁移等议题的研究出发探讨区域艺术史(主要关注东南亚艺术)。目前,他是现代艺术博物馆与收藏国际委员会(国际博物馆理事会的附属组织) 的董事会成员,也是新加坡独立艺术机构 OH! Open House 的董事会成员。他策划过许多关于现当代亚洲艺术的展览,并发表了大量关于亚洲艺术史、展览史和艺术团体史的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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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 / 何一沙 

责编  / 杜隐珠

文字整理 / 曹雨晨

现场图 / 贺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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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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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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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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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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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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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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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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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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