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冉晨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北京主题作品展”聚焦中国现当代美术史中北京城市形象的艺术叙事,通过系统梳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所藏的北京题材艺术作品,并邀请多位艺术家展出其精品力作,深入探讨不同历史时期艺术创作与社会语境的互动关系。
展览以“晨起”“蓬勃”“更新”“择中”为叙事线索,建构起一个跨越时空的艺术对话场域:一方面呈现不同代际艺术家在都市景观描绘与人文精神诠释中的风格流变;另一方面,则聚焦于当代语境下艺术家对城市主题的持续探索与观念革新。
晨起 | 第一板块
晨光如椽笔,在北京城市肌理上晕染出历史与当下的褶皱。艺术家们对晨光时刻的多元截取,建构起一幅动态的都市人文图鉴。既有唤醒城市苏醒的劳动者身影,也有主干道上流动的现代性交响;既捕捉到早市升腾的烟火气息,也定格了通勤潮涌的都市节律。这些作品以视觉诗学的方式诠释着:晨光不仅是昼夜交替的物理时刻,更是城市生命力的美学表征。
李秀实,《晨》,1961年,101cm×301cm,布面油彩
《晨》以超宽视角定格天安门广场的清晨。浅蓝色天空下,晨光晕染着人民英雄纪念碑,冷暖色调交织出诗意质感,近景中的自行车队伍形成动感的人物群像。这件作品是李秀实的毕业创作,为了完成这件作品,画家数十次在晨间赴广场写生,观察色彩的变化,并通过素描记录人物和建筑;回到画室,再把单个人物和建筑的素描稿剪下,尝试各种组合来推敲构图。他将劳动者的朝气与纪念碑的肃穆联结,隐喻新中国逆境奋进的时代精神,成为第三代油画家探索民族化语言的重要代表作。
刘金贵,《清洁工》,1984年,173cm×230cm,纸本设色
《清洁工》以淡雅圆润的工笔设色,描绘北京环卫工人劳作的群像,她们身着厚重工装,肩扛扫帚、手拉板车或骑清洁车的队伍穿行街巷,防风巾的鲜艳点缀与人物动态形成自然之美,虚化的行人电车烘托城市初醒的忙碌,刻录了改革开放初期的城市变迁。这件作品是刘金贵在青年时期的毕业创作,获得了叶浅予评价:“很淡,很好。……这就是抓住了生活。”作品突破工笔写实传统,融合民间艺术明快特质与文人画的“逸体”风格,同时将主观感受付诸笔墨,表现了生活的真善与真美。
谢岩,《清晨紫禁城》,1997年,185cm×205cm,布面油彩
王一,《新站》,2010年,175cm×200cm,布面油彩
蓬勃 | 第二板块
北京镌刻着新中国历史的记忆,也勾勒出现代社会的蓬勃图景。不同代际艺术家对城市生活的关注,呈现了不同年代城市生态的多元剖面。这些作品将“蓬勃”解构为持续生长的有机体:在个体叙事与集体记忆的交织中,在物质空间与精神图景的共振里,艺术创作最终成为丈量城市文明进程的另一种维度标尺。
高帆,《参加庆祝活动的北平民众在天安门华表下》,1949年,60.96cm×50.8cm,明胶银盐照片
史希光,《入少先队》,1964年,78cm×104.5cm,纸本设色
李印清,《机车组上岗》,1960年代,120.5×100cm,布面油彩
喻红,《川》,1988年,130×140cm,布面油彩
《川》描绘了一群迎风行走的都市青年,中央的女性形象被视为艺术家的自我写照。作品采用了鲜明的色调和略作变形的人物造型,通过模糊的边界来削弱传统写实的明晰感,结合动态构图、粗粝的刮刀肌理,以及巧妙安排的人物位置与姿态,使得画面呈现强烈的流动感与节奏感。
此件油画是喻红于1988年创作的本科毕业作品。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是中国当代艺术的重要转折阶段。作为中国新生代艺术家的代表,喻红敏锐地捕捉到社会转型中青年人的情绪和面貌,使《川》成为80年代都市文化变迁的视觉见证。
王浩,《电话亭》,1987,30cm×36cm,木板丙烯
《电话亭》中的公共电话与行驶的电车及地面积雪共同营造出冬日的质感。此组作品是艺术家王浩的本科毕业创作中的一件,为其本人撰写的城市科幻小说所绘的插图,画面中的北京街景呈现出如照相般的冷峻实感。
作为“新生代”艺术群体的代表之一,王浩的“照相写实主义”以近距离且冷静的视角,反映了自身及周围思想情感的变化,不依赖宏大叙事,于平静客观中探索近距离艺术的新可能,并追求艺术语言的纯化。
韦蓉,《麦当劳》,1997年,37.1×45.4cm,纸上水彩,家属提供
瞿广慈,《王府井》,1994年,40cm×35cm×118cm、50cm×65cm×116cm、50cm×43cm×106cm,玻璃钢着色
广军,《街头巷尾》,2007年,79×55cm,木版单色
黄银宇,《接单》,2021年,160cm×140cm,布面油彩
专题艺术家:
翁乃强 | 第二板块
翁乃强出生于印尼一个华侨家庭,1951年翁乃强带着父亲的期许追随两个哥哥的脚步踏上了归国之旅,先后就读于育英中学、中央美术学院附属中学、中央美术学院。1964年进入《人民中国》杂志社从事美术摄影报道,历时26年。1990年调任中央美院筹建摄影工作室。翁乃强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培养起来的艺术家,是中央美术学院摄影专业的奠基人。
翁乃强,《1976年10年24日,北京市民庆祝打倒“四人帮”胜利,一直游行到深夜》,2013年(1976年底片),68cm×64.4cm,数字喷墨打印照片
翁乃强,《北京东长安街的大字报与卖小报的盛况》,2013年(1966年底片),68×67.9cm,数字喷墨打印照片
翁乃强,《北京西单路口拍摄的从塞外草原赶往大红门的羊》,2013年(1977年底片),76.2×48.4cm,数字喷墨打印照片
翁乃强,《中央美院雕塑家们为毛主席纪念堂前的群雕创作场面》,2013年(1976年底片),68×53cm,数字喷墨打印照片
北京文化艺术基金是由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发起设立的公益性基金,重点围绕舞台艺术创作、文化传播交流和艺术人才培养三大领域开展资助。基金面向社会接受申报、资助过程受社会监督、资助成果由社会共享,最大限度调动社会参与文化建设积极性,搭建了一个开放平等、公开透明的艺术资助体系,充分发挥全国文化中心的示范引领作用。
北京文化艺术基金2024年度资助项目
冉冉晨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北京主题作品展
展览时间:2025年9月18日-10月19日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3层A展厅、4层展厅
主办:中央美术学院
协办: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支持:中央美术学院科研处
主编 / 何一沙
责编 / 杜隐珠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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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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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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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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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使用地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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