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藏大家谈”讲座回顾:李笑男谈罗曼·西格纳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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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4日下午,“流动的艺域——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国际艺术交流研究展”系列学术活动之“馆藏大家谈”第二期,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由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艺术学系主任李笑男教授主讲,主题为“物质的过程史:罗曼·西格纳的艺术及其它”。讲座由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副馆长高高主持,“流动的艺域”展览的联合策展人胡晓岚博士策划并参与了此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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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副馆长高高主持此次讲座


讲座始于主讲人李笑男教授与西格纳作品初次相遇的回忆,那是在2014年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举办的西格纳的个展。她谈到,那份由纯粹趣味引发的共鸣,让她瞬间捕捉到西格纳艺术中独特的幽默、诗意与深邃。在本次讲座中,她特意从西格纳作品给人带来的整体感受出发,希望听众也能感受到西格纳作品中最直接的视觉魅力与创作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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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举办的

“罗曼•西格纳:录像与电影 一九七五至一九八九和现在”

展览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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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李笑男教授


从介绍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的西格纳的作品入手,李笑男教授从美术史研究的角度寻根溯源,对西格纳的创作过程进行回顾,并进而谈到西格纳的艺术在当代艺术发展中的独特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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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罗曼·西格纳,2014年,1分42秒,视频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西格纳的创作最突出的特点,在于他始终利用自然力与物质运动的规则来展开实践,这些看似关于“失败“的作品,实则构成了一种对作者或大师作品的反对。回到西格纳观念与方法论的形成初期,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系统性创作以来,西格纳的作品始终围绕物质、力与时间的关系展开,虽尚未形成后期成熟风格,但已可见其基本取向。其中,对物质性的重视源自当时雕塑领域极少主义及后极少主义启发,而对物理原理与作用力的独特运用,则更多源于他个人的兴趣与经历。同时,他也受到瑞士本土的活动雕塑家丁格力的影响,将时间维度纳入到创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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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体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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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力与下落高度的描绘 1972


在这一阶段,“重力”成为他最早关注并持续探索的作用力。《我的体重》将与自己体重相等的铁块压在泡沫上,形态随时间的推移而缓慢变化;而《重力与下落高度的描绘》则直接记录了身体重量在软泥上留下的印记。从这些作品也能看出过程性与观念性思想对其创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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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 1977 木板、橡皮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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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劳》 橡皮筋 铁 1978


此外,西格纳对不同作用力的痴迷,同样体现在《力》与《疲劳》等以橡皮筋为媒介的作品中。这些作品通过材料自身的弹性疲乏,探讨了“弹力在时间中的缓慢消散”这一物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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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梯  1973


而在以沙、水等流体为材料的创作中,他进一步展示了同一重力原理下形态的无限可能。《沙柱》可被视为“力在时间中的显形”,记录了下落过程中重力的瞬时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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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体》水桶、沙、橡皮筋 1979


《沙体》则通过沙桶下落与橡皮筋收紧之间的力学联动,建构出作用力的悖论,令人联想到超现实主义画家玛格丽特绘画中反复出现的关于肯定形式与否定形式的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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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 《水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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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与冰》1976


《水梯》中,水流在重力牵引下仿佛具有了自主的“生命感”;《水与冰》则通过悬挂于树干的塑料袋,记录水体从液态到固态的转变。西格纳称自己的作品为“时间雕塑”,也是对这类早期作品颇为贴切的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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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0世纪80至90年代的创作高峰,西格纳逐渐摆脱了早期极少主义的形式束缚,转而将日常生活中的寻常物件纳入其艺术语言。“爆破”成为西格纳最广为人知的创作标签,也是他更为激进的组织时间与变化的方式 。爆破本质上是一个持续施加力直至突破临界点、引发突变的过程。在《box1》和《高台、桌子》中,爆破穿越物体的不同形态,带来看似幽默实则暴力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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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沉》等作品中,他的探索从重力延伸至浮力,他让不可能浮起的桌子漂浮,又或是记录冰面逐步碎裂、人最终落水的瞬间,展现了自然力作用下的危险与幽默;《Briefcase》中一个被绳索系住的手提箱,被重物拽坠入河中,则捕捉了状态突然改变的戏剧性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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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cs mit Raketen,1993


西格纳还创作出一系列在火箭推动下而运动的物体,《Tics mit Raketen》在推进器作用下腾空而起的椅子,在极短时间内产生出预料之外的种种姿态,成为复杂的“瞬间雕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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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ol  1982/1983


而在行为性更强的《Stool》中,西格纳亲自坐在一把装有火箭的椅子上,以身体的重量与点燃的推进器相抗衡,用肉身阻止了椅子的腾空。最终,火箭的动能只在地面留下四圈燃烧后的焦痕。这一行动不仅是对物理规则的直接对抗,更因艺术家身体的介入,强化了作品中的抵抗意味。


李笑男教授进而指出,西格纳的作品之所以令人印象深刻,正在于其中承载着强烈的生命能量。若借用艺术史家阿比·瓦尔堡的观点,人类生命能量的传递总是在沉静与骚动这两极之间摆动,而西格纳正是通过象征性的方式,将这种极性的生命能量置换为视觉形式。西格纳作品中那些在升腾与坠落、静与动之间的物体姿态带给人们的感动,恰恰是情念形式的当代体现。


李笑男教授也着重分析了西格纳创作中的时间性。她指出,这种张力与极性的游戏必须在时间中展开。西格纳并非简单地记录事件,他对控制、记录和剪辑的极度重视,使影像本身成为独立的、完整的作品。他的作品因此包含了三个时间层次:物质过程真实发生的“现场时间”、经剪辑重构的“影像时间”,以及观众携自身经验介入的“观看时间”。这三层时间在动态中碰撞,使图像意义具备多元决定的开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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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论及作品的审美特质时,李笑男教授强调,幽默与诗意在西格纳的作品中是一体共生的。无论是《Burostuhl》中办公室椅子随火箭的原地旋转,还是《安全帽》的突然发射,都令人莞尔。她指出,这种幽默并非浅层戏谑,而是源于对日常物的重新激活,其艺术不在于对物体的迷恋,而在于激活它们的内在生命。他的许多作品,如椅子最终坠落、烟花必然熄灭,都被视为一种“关于失败的诗学”,在短暂的升腾后回归宿命,这种在失败中展现的优雅,构成了其诗意的重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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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活动现场


最后,李笑男教授将西格纳置于更广阔的艺术图景中审视,他与80年代后西方主流艺术运动,如激进行为艺术、新表现主义绘画或关系美学等,始终保持一种疏离。他的作品不依赖社会性叙事,亦抗拒符号化的过度阐释,其力量来源于对物质世界最本真、最直接的互动与观察。讲座还以几位中国当代艺术家的实践为参照,在跨文化的对话中,进一步凸显了西格纳艺术创作的独特性与其普适的启发意义。


本次讲座通过系统性地梳理其创作脉络,揭示了罗曼·西格纳如何以其独特的“物质的过程史”,在当代艺术中构建了一个既严谨又充满童趣、既深刻又愉悦的独立世界。


宗文天/文


讲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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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2025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项目

流动的艺域——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国际艺术交流研究展


主办: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讲座时间:2025年10月24日 14:00-15:30

讲座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会议室


主编 / 何一沙 

责编 /杜隐珠

编辑 / 晏宇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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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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