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2日,由中国文联指导、中国美协主办的中国美协“青年伙伴计划”——首届时尚100结项成果展示、秀演活动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盛大开幕。





出席开幕式的有:中国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诸迪,经济日报社副总编辑吴向东,北京市政协党组成员、北京市文联主席韩子荣,中宣部文艺局副局长马小龙,中央社会工作部五局局长邓丽娟,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司长赵聪,中国美协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屈健,北京服装学院院长贾荣林,中央美术学院党委副书记王晓琳,中央美术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吕品晶,中央美术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于洋,北京舞蹈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肖向荣,以及中宣部、文旅部等部委单位负责人,中国文联机关处室、中国美协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中央美术学院、北京服装学院等高校代表和社会各界嘉宾等。中国美术家协会服装艺委会主任、北京服装学院副院长邹游担任主持人。



—————————————————————— ※ ※ ※ ——————————————————————

中央美术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于洋致辞
中央美术学院副院长于洋表示,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迎来了一场兼具学术高度、文化深度和时尚活力的盛会。时尚是时代的审美镜像,设计是文化的鲜活表达。中国美协“时尚100”项目立意高远,策划周密,组织有力。不仅是中国美协将服装、服饰设计纳入核心人才培养体系的开创性举措,更是以国家级学术平台引领时尚教育改革革新,凝聚青年设计力量,为中国时尚设计搭建了从学术培育到成果展示,从文化传承到创新转换的全链条支撑体系,这一项目的成功举办将会有力地推动美术创作与时尚设计的深入交流。提升中国设计的学术品格和艺术高度,为构建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当代时尚话语体系作出重要示范,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在108年的校史文脉历程中,中央美术学院以尽精微、致广大的校训精神,坚守艺术为人民,学术为时代的初心,也一直致力于推动美术与设计、传统与当代、本土与国际的深度融合。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院、城市设计学院一直重视服装、服饰专业的建设与发展,坚持以美术学为根基,以当代设计为视野,深耕造型美学、材料创新、工艺研究与文化转译。很高兴看到有央美的青年设计力量也参加了这次活动,并且进行展示。作为本次活动的协办单位和展演场地,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愿以艺术空间为载体,构筑动态秀演与静态展览有机结合的多元、多维、立体的展演场域,让时装剪裁、面料肌理、工艺创新与美术馆建筑空间、艺术氛围相互对话。让东方意蕴与先锋表达在空间中交织共生。希望以开放包容的艺术平台为青年设计师提供展示才华、交流思想、绽放创意的舞台,让艺术与时尚在此碰撞出更璀璨的火花。

北京服装学院院长贾荣林致辞
北京服装学院院长贾荣林表示,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时尚与服装已演变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载体,与民族精神风貌的直观表达。“时尚100”正式纳入中国国际时装周官方日程,既是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的深度实践,更是为中国时尚产业淬炼生力军构建高层次人才矩阵的战略知觉,作为承办高校,他从产学研融合的视野出发,分享了三点思考:第一,坚守文化根脉,夯实中国创造的创新基石;第二,深化产业融合,激活时尚产业的心智生产力;第三,心怀国之大者,在服务国家战略中彰显青年担当。希望大家牢记时代重托,用针线缝合历史与未来,用色彩描绘光荣与梦想,创作出更多无愧于时代,无愧煌篇章。

北京舞蹈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肖向荣
北京舞蹈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肖向荣谈到,过去一年,陪伴青年艺术家从春到冬的成长,很高兴在 2026年春天见证他们的作品登场。肖院长是舞蹈出身的导演,来到服装学院授课,源于服装与舞蹈均以身体设计师用自己的眼睛看世界,跳出思维套路,在时代背景下开展多元观察。针对设计师们关于风格、叙事、材质、色彩的困惑,肖院长以玛莎・葛兰姆 “身体不会撒谎” 共勉,指出作品亦不会撒谎,时髦不等于经典,青年设计师应秉持真诚、苛求细节、不敷衍不抄袭,作品饱含对世界的真实感知。愿他们坚守自我、追风赶月,找到属于自己的艺术春山。

学员代表姜晓曦致辞
学员代表、湖北美术学院时尚艺术学院教师姜晓曦谈到,此次“时尚 100”的学习经历是一次精神远行与本心回归。面对图像泛滥、潮流加速的时代,重新思考时尚定义:它不只是形式更新,更是文化立场与时代感知的外化。通过学习交流,学员们拓展了艺术边界,将东方哲思转化为当代视觉语言,在跨学科碰撞中重新审视衣与人、艺与用的关系,实现了专业淬炼与观念重塑。个人创作中,他们以温柔坚定的语言融入守护与独立精神,体会到时尚生命力源于文化土壤。未来,他们也将带着收获回归岗位,传递创作火种,为中国时尚贡献智慧、讲好中国故事!

中国美协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屈健致辞
中国美协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屈健表示,服饰与时尚是中华文明的瑰宝,“时尚100”项目是中国文联、中国美协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具体实践,是青年伙伴计划在时尚设计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成果展示与秀演活动是时尚100项目全程培养的集中呈现,也是对百位青年设计师创作实力与成长历程的全面检阅。今天这场展示秀演活动,作为中国国际时装周的官方日程精彩亮相,让大家看到了青年设计师的成长进步,也看到了中国本土时尚深入文化积淀,在新时代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未来,将通过时尚100项目的持续开展,形成长效人才孵化机制,打造人才聚集与创新创业的良性态势,希望参加时尚100的青年设计师们以此次活动为新的起点,深耕不辍,精进不止,以更多的精品力作回报时代的召唤。

中国美术家协会服装艺委会主任、北京服装学院副院长邹游担任主持人
—————————————————————— ※ ※ ※ ——————————————————————

中国美协“青年伙伴计划”——首届时尚100结项成果展示、秀演活动启动仪式

嘉宾合影

向优秀学员代表颁发时尚100证书,学员名单:安博、姜晓曦、张嫣、于是、郭永、苏杏、余秋雨

向优秀学员代表颁发时尚100证书,学员名单:于莹、张缈、赵佳蓉、于海玲、张一迪、吕珊琦、王逸行

向优秀学员代表颁发时尚100证书,学员名单:李沚倩、魏勤文、余一萌、谢梦荻、黄斯赟、侯若祎,付少雄
“时尚100”项目是中国美协首次将服装设计纳入核心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举措。项目自2025年4月正式启动以来,汇聚了全国59所高校及知名设计机构100名青年设计师的设计力量,来自业界的全国顶尖导师团队在培养学员上倾力指导。




本次结项成果以动态开幕大秀与静态作品展结合的形式展示了学员一年来的学习与创作成果,凝聚着学员们对如何让东方美学活在当下、如何让中国时尚产业走向未来的思考。作品既展现了学员在服装结构、面料再造与剪裁方面的扎实功底,也体现了他们以当代视角审视传统、将数字科技与可持续理念融入创作的创新活力,为中国时尚的现代表达与产业转型升级注入澎湃的青年力量。
展览将持续至4月19日。

邀您走进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共同见证新时代中国青年时尚设计力量
的璀璨绽放。
系列秀演时间安排
≈ ≈ ≈ ≈ ≈ ≈≈ ≈
3月28日 17:10
“新时代青年美术人才培养计划——时尚100”
结项成果汇报展暨优秀学员作品秀演 第一场
4月5日 16:00
“新时代青年美术人才培养计划——时尚100”
结项成果汇报展暨优秀学员作品秀演 第二场
4月11日 16:00
“新时代青年美术人才培养计划——时尚100”
结项成果汇报展暨优秀学员作品秀演 第三场
4月18日 16:00
“新时代青年美术人才培养计划——时尚100”
结项成果汇报展暨优秀学员作品秀演 第四场
4月19日 16:00
“新时代青年美术人才培养计划——时尚100”
结项成果汇报展暨优秀学员作品秀演 第五场

中国美术家协会“青年伙伴计划”
IN·因——首届时尚100结项成果展暨系列秀演
展览时间:2026年3月22日—4月19日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一层大厅/三层B展厅
指导: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中国美术家协会
承办: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北京服装学院
协办:中国美术家协会服装设计艺委会、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
支持:晨风集团 花蔓·米印 迪尚集团
总顾问:诸迪 范迪安
总指导:屈健 黄克瀛 贾荣林 林茂 徐扬 于洋
总策划:王平 邹游 靳军
展览统筹:李伟 万岚 韩文超 高高 海军
策展团队:王逸行 许勃
策展助理:孙宁宁 马鸿锦 李沚倩 吕珊琦
时装秀导:刘方 林九儒
时装秀统筹:闫旭燕 张宇航 安宁 顾茜
展览协调:王静 刘宇晗 王菲菲 杨雷 王昌域 王睿诚 董芷妙
视觉设计:张超、李想、邢晨
设计统筹:李晓闻 纪玉洁
展览管理:张同心 吴鹏 宿世存 荆鹏 吕智发
媒体宣传:张语洋 何一沙 吴靖 贺伊飞 杜隐珠 丁怡 郭红梅
公共教育:肖宝珍 耿菁华 王军 姚轶群 梁雯 西华伟 蔡萌
财经事务:杨柳 门婧
发展推广:孙炜 伊义 金简如 寇蕾 刘星伶
行政支持:蒋思妤 岳君瑶 张倩 郭旭 陈小华
主编 / 何一沙
责编 / 杜隐珠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