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高无坦途”的艺术求索 | 李行简捐赠作品展今日隆重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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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高无坦途——李行简捐赠作品展”展览开幕及作品捐赠仪式于2026年4月1日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学术报告厅举行。本捐赠项目入选文化和旅游部“2025年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奖励项目”。在中央美术学院迎来建校108周年华诞之际,百年名校的岁月积淀与赤诚学子一生的艺术硕果,在此刻融汇成一幅温暖、感人的传承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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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捐赠项目作品规模宏大,包括李行简先生的国画作品260余幅、速写3000余幅,是近十几年来中央美术学院规模最大的收藏项目。数千件作品不仅是一位艺术家对母校最深情的告白,也是一部生动的视觉日记,记录了这位“央美人”从青涩学子到卓越教师,再到杰出艺术家、教育家的完整成长之路。尤为令人感动的是,李行简先生将所获奖励金捐赠回学校,设立“李行简写生奖”,这份“取之于艺,用之于教”的纯粹情怀,令人动容,其精神必将照亮一代代学子的艺术征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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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开幕式的嘉宾有:中央美术学院老先生曹春生、楼家本、文国璋、孙景波、张济平、崔晓东、王书杰,中央美术学院副院长于洋,李可染画院院长李庚、常务副院长王海鲲,人民大学艺术学院教授黄华三;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学院直属党支部书记杜轶才、副书记王秀玲,书法学院院长徐海、直属党支部副书记李明、教师于跃,离退休工作处处长王蕾,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长周月,美术馆馆长靳军、直属党支部书记韩文超、副馆长海军、副馆长高高,以及中央美术学院各院系、行政处室的负责人、院系师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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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于洋致辞


中央美术学院副院长于洋表示,在中央美术学院建校 108 周年之际,“峰高无坦途 —— 李行简捐赠作品展”的启幕有着特别的意义。中央美术学院自 1918 年创立以来,坚守 “尽精微,致广大” 校训,秉承立德树人初心,深耕美育沃土,培养了一代又一代艺术造诣深厚、心怀家国的美术人才,书写了中国现代美术与美术教育的壮丽篇章。李行简先生与美院结缘六十余载,以“苦学”为基,以写生为魂,足迹遍布祖国名山大川,远涉五洲四海,将传统山水笔墨与时代审美相融,在“借境”“写境”“造境”的艺术探索中,实现了从“物象”到“心象”的升华,形成了“景小而境大,象括而意远”的独特艺术语言。从教以来,李先生坚守教学一线,潜心育人、倾囊相授,诠释了美院教师的使命担当。本次展览既是展示先生艺术成就,更是传承其“峰高无坦途” 的求索精神、育人精神与家国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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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馆长靳军致辞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馆长靳军表示,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百年学术精神的传播之地,也是经典作品与教学成果的汇集、保存之地,多年来致力于围绕百年美院历史,建构完整的经典作品和名师个案收藏体系。本次展览选择校庆日开幕,一是表达对李行简先生的敬意;二是完成精神传承,让先生的艺术与青年学子相遇,实现美院传统与学术精神的跨时代接续。本次展览展出三百多件作品,从先生捐赠的二百六十余件代表作、三千余幅速写中精选而成,依照先生艺术探索脉络策划呈现。如此大量、完整的作品捐赠,在美术馆历史上十分少见。李行简先生的艺术经历、创作实践与捐赠历程,正是 “以大爱之心育莘莘学子,以大美之艺绘传世之作”的最好诠释,其艺术精神值得持续研究与发扬。美术馆将妥善保存、传承这批作品,发挥其接续中华文脉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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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可染家属代表、李可染画院院长李庚致辞


李可染家属代表、李可染画院院长李庚在发言中回忆年少时,曾受周思聪、李行简两位先生悉心教导,其中李行简先生长期指导其学习速写与素描,是他重要的启蒙恩师。他讲述了特殊年代里,其父亲李可染先生和李行简先生对艺术执着坚守的信念。他谈到,艺术家的使命在于以画笔践行初心,唯有坚持热爱,方能抵达艺术高峰,正如父亲赠予美院的“峰高无坦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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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代表、中央美术学院书法学院教师于跃致辞


学生代表、中央美术学院书法学院教师于跃在发言中回顾了自身求学经历,并感念李行简先生为其开启艺术之路,留下诸多珍贵的记忆。李先生讲授山水画写生课时,带领大家赴湘西、衡山写生,传授“李家山水”捕捉自然灵魂、采一炼十的艺术要义,教学言简意赅、示范精妙,悉心指导修改作业,让学生豁然开朗。课堂之外,先生儒雅谦和、浪漫真挚的品格,也让大家深刻领悟人品方为治学之根基。李先生设立的 “李行简写生奖”,既是对学子的期许,更承载着传承美院教学体系、薪火相传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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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代表、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教授黄华三致辞


家属代表、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教授黄华三代表李行简先生发言并转达其诚挚的感谢。此次作品捐赠历时四年终得圆满,李行简先生心愿达成,内心倍感温暖与欣慰。并强调李行简先生对青年学子的寄语:希望大家坚持做“苦学派”,以“峰高无坦途”的信念锤炼技艺、精进艺术;同时传承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传统,坚守“为中国画、为人民而艺术”的初心,不负时代、不负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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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直属党支部副书记李垚辰担任主持人


2025年李行简先生整理精选自己的作品,向美术馆慷慨捐赠生平代表作品,充实美院教学之参考,其中作品二百六十余件,速写三千余幅,涵盖了他自大学至今60余年的每一个探索阶段。李行简先生的奉献之举和传承之心,令人感动、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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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直属党支部书记韩文超向李行简先生家属代表黄华三先生颁发作品捐赠证书


李行简先生还将30万元奖励金捐赠中央美术学院教育基金会,设立“李行简写生奖”,这份“取之于艺,用之于教”的无私情怀,令人动容,其精神必将照亮一代代学子的艺术征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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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主任周月向李行简先生家属代表黄华三教授颁发捐赠证书


本次展览精选李行简自20世纪60年代求学时期至21世纪初旅居国外时期的重点画作,时间跨度广、作品数量多,完整地呈现了李行简先生的艺术面貌。希望观众得以了解一个艺术家如何在反复实践中形成方法、在继承创新中建立风格,并最终把个人的创作经验转化为可以被研究、被讨论、被传承的学术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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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以“炼境之路”和“采象苦学”两大板块展开梳理:前者聚焦其从“借境”“写境”到“造境”的传承与开拓之路;后者则集中呈现其写生与速写积累,展现其坚韧的创作精神与丰硕成果。李行简先生专修山水,师承李可染先生,是李可染开创的中央美术学院山水画教学体系的重要践行者与传承者之一。他的山水创作既继承了李家山水“黑、满、崛、涩”的审美特征,又融入了自己对自然造化的独特感悟,形成了苍润博大、意境深远的个人风格。他笔下的山水,景小而境大,象括而意远,层峦叠嶂,墨色淋漓,在光影的变幻中展现出大自然的雄浑与壮阔。他一生践行导师教诲“不恃才,不躐等,困而知之,做苦学派”,对艺术创作始终保持虔诚态度与不畏艰难的钻研、创新精神,艺术足迹遍及祖国山川与世界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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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展览的一大核心亮点是特设“采象苦学”专题板块,集中展示了李行简先生几十年如一日积累的速写作品。古人云“搜尽奇峰打草稿”,这在李行简先生身上得到了完美的诠释。其速写不仅是素材的采集,更是对眼力、手力与心力的持续锻造:从桂林江边的渔舟渡口到长江三峡的雄险幽深,从异国街巷的日常景象到建设工地的火热场景,笔下所记皆为对现实与自然的深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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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高无坦途”刻印


李行简先生曾自刻一方大印“峰高无坦途”,边款刻有“敬刊染师语自励 行简”,借恩师座右铭自勉,亦成为其艺术精神的写照。此次展览不仅是对李行简先生艺术成就的全面梳理与回顾,也是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对这位杰出校友无私奉献精神的崇高致敬。通过展出的珍贵画作与大量速写手稿,观众得以走进他质朴而宏阔的艺术世界,并从中体悟:唯有扎根生活、深入传统并勇于创新,方能在艺术高峰上不断攀登。


展览将持续至2026年4月19日。


  部分展出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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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粱红了》 李行简 1963年 纸本设色 48×47.5cm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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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楼台烟雨中》 李行简 1981年 纸本设色 98×60cm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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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南舍北皆春水之二》 李行简 1984年 纸本设色 83×50.5cm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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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老洞遇雨图》 李行简 1988年 纸本设色 68×68cm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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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马特高地通往圣心教堂的小街》 李行简 1997年 纸本设色 68.5×102cm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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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塘小景》 李行简 1962年 纸本钢笔 15×21cm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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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上行人》 李行简 1977年 纸本钢笔 19.2×26.5cm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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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笑的老农》 李行简 1972年 纸本铅笔 26×19cm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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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高耸立的钻井架》 李行简 20世纪70年代 纸本铅笔 31.6×25.8cm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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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aing古堡(西欧)》 李行简 1988年 纸本钢笔 13×21cm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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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西班牙》 李行简 1988年 纸本钢笔 14.7×10.5cm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艺术家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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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行简


1937年出生于湖北武汉,中国当代著名山水画家、美术教育家。1954年考入广州美术学院附中,1958年进入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系深造,师从李可染,专攻水墨山水,1963年毕业后留校任教。曾任中央美术学院教授、中国画系山水画室主任、研究生导师,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李可染艺术基金会常务理事。


其创作以写生为基础,画风质朴自然,在继承李可染雄浑厚重风格的同时融入清新明快的时代气息,形成独特的艺术语言。代表作品包括《秋红时节》《江城春雨》《大江东去图》《江船朝发》等,曾参与1998年香港回归一周年庆典巨幅国画《锦绣中华》创作。


多次在中国及世界各地举行个人画展,众多作品被中国美术馆、美国波士顿美术馆、日本福山美术馆等海内外多家美术馆、博物馆收藏。先后有《李行简山水画集》、《李行简画集》等五种个人画集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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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2025年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奖励项目”

峰高无坦途——李行简捐赠作品展


展览时间:2026年3月28日—4月19日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三层A展厅、四层展厅


主办单位: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支持单位: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书法学院


学术主持:于洋

展览总监:靳军 丘挺 徐海 韩文超

展览统筹:高高 海军

学术支持:黄华三 刘荣 于跃

策 展 人:李垚辰 李捷

设计总监:纪玉洁

设计协理:闵志伊

策展助理:陈天艺 李泽 查艺蕊

展览管理:吴鹏 宿世存 荆鹏 吕智发

典藏管理:李垚辰 徐研 姜楠 王春玲 马亮 崔然然 窦天炜 李伟

媒体宣传:何一沙 吴靖 贺伊飞 杜隐珠 丁怡 郭红梅

公共教育:肖宝珍 耿菁华 王军 姚轶群 梁雯 西华伟 蔡萌

财经事务:杨柳 门婧

发展推广:孙炜 伊义 金简如 寇蕾 刘星伶

行政支持:蒋思妤 岳君瑶 张倩 郭旭 陈小华

视频制作:杜霄成

印章拓印:王小辰 林卓阳 董轩宁 李佳梦 张恩源 刘宜钊 王秋实 谢彦辰 崔梓慧 林涵 张齐芮 郭子豪 刘晋铭 苏浩铭 陈泽业 樊林 段硕 赵博洋 吴孟泽 薛雨桐 孙冠铭 李博雅 孙艺轩 陈禹铭 张逸凡 任晋弘


特别鸣谢:李玉华 王同仁 姜宝林 王镛 崔晓东 周红兵 王伟 高毅 王耕


主编 / 何一沙

责编   杜隐珠

现场图 / 贺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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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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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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