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美院本科生毕业展”二阶段于6月8日如约开启,在美术馆二层展厅呈现了28名版画系本科生的作品。他们以木刻、水印、石版、铜版、丝网、综合材料、影像及装置等为媒介,最终指向同一个动作:用“印”的方式,在版画的“物理极限”与内心情绪的模糊地带之间,做出真实的选择。
提到版画,很多人脑海中浮现的还是“复印”的固有印象。现在,跟随我们一起走进今年央美版画的毕业现场吧,你可能会立刻改变这个想法……
作品选编\



作者:陈碧芳
作品名称:《四时花信》系列
作品材质:油印木刻
作品尺寸:60cmx180cm
指导老师:武将、谭坦
作品阐述:冬去春来,年岁往返。依托二十四节气时序,以繁花为载体。借刀留痕,定格更迭之美。




作者:董福至
作品名称:《无回答的对话》
作品材质:视频,水彩,丝网版
作品尺寸:视频11分钟,丝网海报:50cmx70cm
指导老师:武宏、郑琹语
作品阐述:“我”听见了窗外的猫叫声,日常的生活继续,“我”询问我的家人有没有听见猫叫声,他们没有听见,他们说他们曾经见过的猫,日常的生活还在继续,猫的叫声越来越大,但是身边的人都还在进行日常,他们都谈论着猫,但是都没听见猫的叫声,有一天物业告诉大家这个地方确实有 “猫”,大家终于听见了猫叫声,但是“猫”的结局会是什么样呢……




作者:许凤家
作品名称:《Motion in Silence / 无声之动》系列
作品材质:石版画
作品尺寸:尺寸不一
指导老师:孔亮、康剑飞、江帆、姜淼
作品阐述:通过版画的语言表达存在于万物中的细微流动。像水的延续、风的痕迹,或火光轻微的闪烁。在安静之中,这些细微的变化似乎变得更加透澈与清晰。



作者:丁玉儿
作品名称:《不要温和地走入那个良夜》
作品材质: 铜版版画、综合材料
作品尺寸:
120cmx40cm、80cmx40cm、15cmx15cm
指导老师:孔亮、康剑飞、江帆、姜淼
作品阐述:《不要温和地走入那个良夜》由五幅铜版画组成,以灯箱装置的形式进行展示。作品采用多层叠加结构:底层为灯箱光源,中间夹置手工制作并染色的纸层,染色纸在光线照射下形成如星云般的色彩场域;最外层覆盖印皮纸印制的铜版画主体。铜版腐蚀形成的细密线条与透光材料相互叠加,使画面呈现出漂浮、闪烁与延展的视觉效果。题目取自迪伦·托马斯的诗句。在这里,我更关注的不是反抗本身,而是不愿轻易告别的情感。当许多事物终将远去,人仍会因为在意而回头凝望。



作者:康馨
作品名称:《隅间》
作品材质:水印木刻
作品尺寸:
58cmx80cm、22cmx25cm、10cmx25cm
45cmx32cm、45cmx15cm、45cmx40cm
指导老师:黄洋、杨宏伟
作品阐述:《隅间》以城市独居生活为背景,聚焦那些被日常遮蔽的微小空间——床沿、帘侧、柜前、窗畔。城市节奏急促,精神无处停靠,艺术能否成为一处喘息之地?这是创作最初的追问。九张画,九个角落,不叙事,不抒情,只是安静地注视。水印木刻的“水味”让颜料自然晕染、渗透,那种不完全可控的印痕,恰是对“完美”的松绑——不求精准,但求真诚。精神栖居,不在远方,就在独处时目光落下的那个角落。




作者:翁珺晞
作品名称:《人鱼志》
作品材质:电子屏幕、蜡、木框、铜版画、现成品
作品尺寸:200cmx200cmx200cm
指导老师:武宏、郑琹语
作品阐述:作品源于对安徒生童话《海的女儿》与近代捕鲸史的重新阅读,以人鱼作为隐喻,探讨个体如何在更大的权力结构中被塑造与被剥夺。作品由蜡刻动画、动画遗留蜡板及档案式博物柜三部分构成,动画以第一人称展开,用蜡的形变呈现身份转换中的痛感、规训下自我定义权的丧失,以及最终获得的自我救赎。博物柜则构建伪客观的知识体系,将人鱼置于被分类研究的位置。自述与旁证两种视角共同拼合出一段关于失语与异化的历史,并揭示所谓客观记录中隐藏的权力运作。


作品名称:《溯洄行》
作品材质:油印木刻、雁皮纸
作品尺寸:374cmx30cm(装裱尺寸:400cmx46cm)
指导老师:孔亮、李军、江帆、康剑飞、姜淼

作者:王孝善
作品名称:《溯洄行-鼠遁焦仓》
作品材质:丝网、色粉纸
作品尺寸:90cmx70cm
指导老师:孔亮、李军、江帆、康剑飞、姜淼
作品阐述:木刻长卷,摘取诗经中有关误解与矛盾的诗篇将其多次不同文化语言转译,从最终生成的文本中提取主要意象,重组画面。


作者:卞雾晨
作品名称:《凝视》
作品材质:油印木刻
作品尺寸:120cmx90cm
指导老师:黄洋、杨宏伟
作品阐述:神秘山林空间。蕨类植物,猫头鹰凝神伫立,林间大片流线白纹,静谧荒寂。

作者:陈戈晖
作品名称:《藏心屿》
作品材质:饾版油印
作品尺寸:182cmx176cm
指导老师:孔亮、康剑飞、江帆、姜淼
作品阐述:从小开始为了融入社会环境让人习惯性掩藏真实自我,消遣、倾诉都无法真正疏解积压情绪,人人都有无处安放的内在。我通过提问方式收集别人的情绪和性格,并做成独立又孤立的形象,搭建一个内心世界(藏心屿)去安放这些欲望和内内在,这里作为梦里的情绪收容地,使人不必伪装、他是有适合安放你情绪的场所,慢慢消化心事,做了很多内在,只能挑选一些适配的内在组成一个世界,现实是梦境的世界也很无法容纳所人的内在。作品并非倡导逃离现实,只是提供安放的场所以便更好的回归现实。

作者:衣可忻
作品名称:《梦里的泡泡国度-情绪篇》
作品材质:综合材料
作品尺寸:270cmx270cmx250cm
指导老师:武宏、郑琹语
作品阐述:作品以“情绪”为线索,试图在创作过程中将这些抽象而难以言喻的情绪外化为可视化的物像。作品以热弯成型的亚克⼒为媒介,并将pvc⾯料附着在亚克⼒表面进⾏创作,最终通过光轴与空间装置的结合将情绪以不同形式释放出来,呈现扭曲、悬挂、弯折等形态变化。希望作品形态以及情绪色彩能与同样被负面情绪裹挟的人们产生共鸣。


作者:李婕
作品名称:《市井切片》
作品材质:油印木刻、皮纸
作品尺寸:26cmx34cm
指导老师:武将、谭坦
作品阐述:在快速城市化的进程中,那些承载着独特地域文化与邻里温情的传统民生场景正日益稀缺。本作品以木刻的方式,聚焦具体的民生单元——市场,通过刻画,记录、呈现并反思我们身边最真实、质朴的日常生活。
预约通道\
2026中央美院毕业季线上预约购票通道开启,观众可通过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小程序、微信公众号或官网进行预约购票(购票说明详见官网)。最早可提前7天预约。每日观展名额限量约满为止,毕业季期间美术馆周一正常开放。预约时需使用有效证件进行实名预约,每人当天只能预约一次,预约成功后,观众按预约时间到场。毕业季期间,在中央美术学院北门票务专用通道刷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验票进馆。

作品资料来源于中央美术学院版画系
主编 / 何一沙
责编 / 杜隐珠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